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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家乡 身世 祖父 百亿家财(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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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位于南方的一座小城,离M城很近,在M城下飞机转汽车,晃悠一个多小时便可到。那里纬度低,冬天也不太冷,树木经冬不凋,青竹苍翠,梅花怒放,空气十分湿润,经年不见雪。

我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她是豪富人家的姑娘,自小千娇百宠,性格骄纵,飞扬跋扈,自少女时代便喜欢上了邻家青梅竹马的少年郎,也就是我的父亲,一心痴情,九死不悔。可惜父亲另有所爱,厌恶她矫揉做作、为人嚣张,从来不假辞色。父亲的所爱是位家世平凡的灰姑娘,相貌平平,但心地善良,母亲一心想利用家世和美貌征服父亲,几次三番针对灰姑娘,做了许多惹人生厌、阴狠恶毒的事情,不仅没有讨得父亲欢心,反而连她的家人都对她颇有微词。

她的下场很不好,就像许多言情小说中的恶毒女配,机关算尽却众叛亲离,最后没有一个人站在她这边,家族企业受她连累股价大跌,损失惨重,外祖父彻底认清女儿的真实面目,从此对她不闻不问。

她所做的最后一件事,是阴谋设计父亲,给他下药后有了我。自那之后,她就在大众视野中销声匿迹,没有人知道她经历了什么,直到她满身落魄生下我,抱我来到父亲面前,期冀母凭子贵,父亲和祖父却拒不认我。

她终于绝望,在冬天的末尾跳下长江。

她的一生都在为爱情而活,就像是一株温室里的鲜花,没有爱情作为土壤为她提供养分,她就要干枯死亡。

临死前,她为我起名“凌萧”。

凌是父亲的姓氏,萧是她的姓氏。可是到最后,凌家也好,萧家也罢,没有一个人愿意管我。我仿佛是带着她的罪恶出生的,她死了,人们看我却带着她的影子,尽管血缘鉴定已经证明我是凌家的孩子,父亲也绝没有将我带回凌家抚养的意思。

后来,是外祖母出面收养了我。

外祖母是个苦命人,她在外祖父一无所有时嫁给他,倾尽全力地辅佐相助,却在容颜老去后被功成名就的丈夫抛弃,外祖父另结新欢,她几乎等于净身出户,连女儿都没能带走,孤身一人从大城市离开,到了很南方的一座小城落脚。

但她似乎从没有怨恨过,一个人也过得很好。她和我传闻中的母亲完全是两种人,温柔舒缓,明朗豁达,像古时候的大家闺秀,会安静地坐在午后的阳光里绣花,也会提着小篮子,剪下盛放的鲜花插入花瓶,她会弹钢琴,会跳舞,会书法,喜欢读宋词。

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特别温柔美好的女子,老来亦是。

来到这座小城,她最初是靠绣艺赚钱,后来开了一家花店,雇佣两个店员,每日售卖鲜花,而她就坐在鲜花从中,抱着我轻声曼语地念宋词。我在这样舒缓安宁的环境下长大,很少见凌家和萧家人,只和外祖母两个,守着一家花店,在轻灵悠扬的钢琴声中和街头巷尾的笑闹声里,一点点长大,成为现在的我。

外祖母很少与我谈母亲,毕竟在母亲很小的时候她就离开了,但偶尔提起时,她也会说囡囡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可惜被宠坏了,做了错事。大多数时候,我的生命里只有外祖母一个亲人,上一辈的恩怨离我很远很远,远到我几乎已经忘记。

后来外祖母身体不太好,便将花店租了出去,每年收取租金,我十七岁那一年,她无疾而终。她生活过的地方,一直都是我的家,每年冬天我都会回来,像她在时那般,洒扫庭除,在花瓶里插上鲜花,给钢琴擦去灰尘,在午后的阳光下慢悠悠地走过每个街头巷尾,遇到熟人便聊几句天,大多数时候是一个人听着歌慢慢走。

我的寒假生活悠闲而放松,每天早上起床跑步,回来时在街边的一家早餐店吃早餐,隔几天买一捧鲜花回去,换掉萎蔫的干花,然后自己煮一杯奶茶,坐在窗边敲着笔记本电脑写文章。新文取名《难言之隐》,是之前构思的太子与书生的故事,刚一开文读者便纷纷留言,“大大终于回来啦,撒花!”中午我会自己做午饭,下午睡一觉,然后看个电影或弹弹钢琴,要不就听着歌四处乱逛,偶尔会给文章加更,晚上要煮汤喝,看看专业书,躺在被窝里打游戏。

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安闲悠哉。

然后突兀的,在腊月二十八那一天,我抱着一捧鲜花回家时,一辆加长林肯停在了我面前。车窗降下,里面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精神矍铄但眉目冷厉的老人,他挑剔而严厉地打量我两眼,冷声问:“凌萧?”

我莫名其妙。

“我是你爷爷,上车。”他简短地命令。

他是个很有气势的老人,和白栖阳有些像,身上自有一种常年身居高位、号令众人而养成的压迫感,配着冷肃的眉目和一身正装,气势压人,但这并不能掩盖他的失礼,过于强势,令人不适。我淡淡地说:“认错了。”

我不认识他,也从没有见过所谓的爷爷。

老人皱眉,目光更显严厉,他隔着车窗递出一份文件,“这是当年你母亲做的血缘鉴定,看看。”我没有接,心里更加不喜他的态度,目光冷淡,面无表情,他看着我,却慢慢松开眉头,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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