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3 / 33)
信送去北边儿,说自己要入赘,蒲家杀到申城来时事情早尘埃落定。有闫老爷子坐镇,蒲家最后勉强同意。
婚后闫之芝和蒲宁生活幸福和睦,两个各有各的事业,蒲宁不插手闫府的事,闫之芝同样管不着染布厂,有问题两人才会协商着来,不过旁人却不这么看。到底是上门女婿,蒲宁走哪儿都会被指指点点,连好脾气的闫之芝起初都生了几回气,还是蒲宁给安抚下去,次数多了,两人睁只眼闭只眼,只当耳旁风了。
今儿个在李府,李太太等人不免又提起这话,闫之芝是听得惯了,不屑于跟她们争执这个,蒲宁是否是个好丈夫只有她晓得,没必要听旁人这些乌七八糟的猜测。倒是陶诺听不下去,帮大姐出了口恶气。
将大姐和姐夫的事挑挑拣拣告诉陶诺,闫承骁顿了顿,提醒他:“不过有件事儿昕儿说对了。”
“……什么?”
“夫人想做什么只管去做便是,有我闫承骁在,没人能把你怎么着。”
陶诺不禁抬头。比起闫家其他几位少爷小姐,闫五爷在岭山混了一身匪气儿,剑眉星目间隐隐藏着些许戾气。此时此刻,这般丹凤眼盛起傍晚余晖,痞性的笑意将陶诺身影圈在其中,不留一丝空隙。
灼灼目光烧得陶诺一时忘记说话,耳畔微风依旧,心跳砰砰作响。
“昕儿?”
陶诺回神,狼狈撇开视线,“哦、哦!”
闫五爷挑起眉,“昕儿这是……”
“五爷,我想吃虾皮馄饨。”陶诺突然出声,眨眨眼睛重新望向闫承骁,“今儿个小爷赢了钱,请五爷吃馄饨去!”
陶诺所说的虾皮馄饨不在馄饨铺子里,而在贫穷街巷的一个小摊上。摊贩是位老伯,扁担挑子一头撑着口铁锅,一头摆放空碗浇头,手里支着两张竹片敲扁担梁,梆梆作响,口中哼着不成调的曲儿。这是陶诺以前帮柳大夫跑腿送药时偶然见着的,那时跑了整天没吃着口饭,闻见香味走不动道儿了,狠了狠心要了一碗,蹲在路边吃。
虾皮馄饨皮儿薄入味,一勺子肉沫加上翠绿的葱花,鲜香嫩爽。陶诺吃过一回后便对这味道念念不忘,有几回借着帮柳大夫跑腿的档口,特意跑到这地儿来吃。
老伯年纪大,眼睛不好使,认不出陶诺,现如今陶诺穿着旗袍披肩,更是不愁他认出来,这才敢带闫承骁到这儿。两碗馄饨出锅,陶诺捧着碗热手,瞧见几个衣衫褴褛的小孩儿嬉嬉笑笑跑过去,倏地意识到他旁边儿站着的是闫五爷。
这可是闫五爷,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怎么能带五爷到这穷巷僻街来呢!
陶诺进退维谷,看眼闫承骁。好嘛,闫五爷已经送了一半儿馄饨下肚了。
“怎么了?”
“……不,没什么。”陶诺低下头。
吃完付了钱,闫承骁搂着陶诺走出巷子,打个饱嗝问:“昕儿,这摊子你什么时候发现的?我不晓得咱申城还有这般好手艺的老伯!”
陶诺跟他说了,将信将疑,“五爷当真觉着好吃?”
“那是自然,海安饭店的厨子做不出这味儿。这浇头是什么汤,我竟吃不出来……”闫承骁咂咂嘴,瞧见自家太太满脸狐疑,“怎么,你当你爷们儿娇生惯养只吃大饭店?”
陶诺不置可否。
闫承骁气得想笑,朝他腰上掐了把,狐狸精措手不及叫出声,见路人因此多看过来两眼,臊得耳根发烫地瞪他。
“我错了。”闫五爷认错速度比谁都快,“在岭山那会儿我们都是啃干粮,哪能吃着什么好东西。”
闫承骁跟着姜巍少帅在岭山剿匪这事陶诺晓得个大概。当年他往申城跑时,有条近道儿就得翻过岭山,陶诺那时留个心眼特意去附近打听,晓得有匪贼闹事,便多绕了十天的路从另外条官道过来,赶巧遇到回申城的柳大夫和柳昕。
岭山的具体细节他从未听闫承骁说起。陶诺心下好奇,“可您是闫五爷呀。”
闫承骁郁闷地说:“闫五爷又如何?咱爹那会子给姜巍去了足足七封信,每封信都叮嘱他千万一视同仁,一点面子儿没给我留。”
那会子为了给马匪下套,闫承骁带队进林子里,本想着三天就能逼出马匪,谁晓得那帮子坏怂竟硬生生撑了七天。他们没带够粮食,杂草、树皮,想开荤了就挖条蚯蚓,不能生火,只能就着旁头的叶片儿吃活的。
那玩意捻在手里滑不溜秋,一股子土腥味,就是制成药材也是干涩味咸。陶诺听得喉咙作痒,想象不出:“这能吃出什么味儿来?”
“想晓得?”
“是呀。”
“总归不好吃。”闫承骁拦下辆黄包车,圈住陶诺的腰将人一把托到车上去,后脚跟着踏上,“你也甭想这个,一会子我给你烤鱼吃。旁的不说,你爷们儿烤鱼的手艺在整个岭山数一数二,连姜巍都夸我手艺好!”
好手艺的闫五爷回了闫府,在自个儿院里支起火堆烤鱼。
他用的是黄河鲤,金鳞赤尾串摆在木架上,碳火烤得滋啦作响,香气扑鼻,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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