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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作序 女儿国主遇到孙悟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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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良乜了掌事一眼,取出两块重约百斤的金砖重重敲了一下,问道:“你觉得我缺钱吗?”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但每次这么做的时候,不知怎么回事,心情总是特别愉快。

现在,他总算知道前世为什么有那么多土豪喜欢拿钱砸人了。别说,这种感觉还真爽。

印刷行掌事看着他手中拿的那两大块金砖,艰难的咽了口口水,摇了摇头。

若他还缺钱,那就太没天理了。

他原本以为自己有了良田美宅,还存了一点银子,就是有钱人。现在跟公良一比,感觉自己就和城外那些流浪人没什么区别,悲哀啊!

“既然我不缺钱,为什么要将此术卖给印刷行?”

公良说道:“此法名为活字印刷术,不只可以用木字,还可以用石字、铜字、铁字、钢字,以及一切坚硬之物。但用木材和石头刻字比较便宜省钱,用铜、铁、钢等坚硬之物刻字比较麻烦,也较贵,但胜在经久耐用。我教你,是想让你将此法传出去,不是让你敝帚自珍。我要印的书很多,单单你一家印刷行根本忙不过来。其他人学会这种活字印刷术后,印书速度加快,就无须花费这么长时间了。”

其实,印书只是表面。

前世他看书时候,有书中写过,说创造出东西会有天地功德降临。

他也不知道这世界有没有那个东东,可即使没有,也会有众生愿力,自己名声也会因此传颂出去。到时书一出,人家看到,会说:“哎,这不是那发明活字印刷术的人写的吗?不知道写得怎么样!”

有这个打底,面世后,就会有人愿意花钱买去看。

印刷行掌事听到他的话,连忙说道:“是是是,是小的一时被豚油蒙了心眼,小的一定按照公子吩咐,将此宝术与无私之名传遍天下。”

“记住,某叫公良,书上那‘大荒十一郎’是某的笔名。吾在大荒与人大战,从未输过,所以又有人称吾为‘金甲战神’。当然,这个只是跟你讲讲,无须说出去,省得有人说我显摆。”公良略微谦虚的说道。

“是是是,小的明白。”

又和印刷行掌柜说了两句,公良就带米谷和圆滚滚它们离开印刷行。

走没多远,又停下想道:是不是找个大夏名人或者大儒给自己的书写个序。

这就是个博人眼球的名声效应。

若请名人或者大儒做序,传开后,肯定会有人冲着名人或者大儒的名声来买书。这样子,即使书中内容不合大夏人胃口,也会有不错的成绩。但这样一来,他所获得的愿力就会被名人或者大儒分掉一些。

总之,是有利有弊。

想了想,公良决定还是不请人作序,他相信自己写的书会得到大夏人认可。

因为的故事足够吸引人,里面有太多新奇古怪的东西让人探索,再加上自己的后续宣传,想要卖差一点都不可能。

现在,他已经开始思考下一本书该写什么了。

若是卖得好,他打算再写个后续,就叫飘渺之旅,说的是孙悟空破碎虚空后,游历各个星球的故事。到时把西游记取经经历过的国家转成星球,再融入原来飘渺之旅中的一些情节,相信一定有看头。

也不知道到时候女儿国主看到孙悟空是个什么情形?

不过估计对猴脸无爱,毕竟女人是感性动物。在对你不了解的情况下,肯定先看脸。

所以孙悟空破碎虚空后,第一就是将那张毛猴脸变成人样,也不需要什么小白脸,就变成自己这魁梧巨力性格的模样。

公良在心中臭美着,脑中开始飞速想女儿国主遇到像自己模样孙悟空的情节。

在他估计,遍地都是女人的女儿国看到男人虽然算不上饥渴,但也好不到哪去。自己这相貌就算不是上品,到那边也会变成极品中的极品。也不知道那女儿国主看到会不会忘情迷恋,叫一声“公良哥哥”。哦,不是,写串了,应该叫“悟空哥哥”才对。

到时自己笔下的悟空是应该无情呢?还是有情呢?或者是多情一点?

是应该漠视、藐视、无视,还是稽首来句“福生无量你个天尊,贫道今天吃素。”,或者应该配合一点,上前抓住她的纤纤细手,叫一声“好妹妹”。

这时候,背景应该来一曲老版西游记中的“女儿国”插曲:

“鸳鸯双栖蝶双飞,满园春色惹人醉。

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女儿美不美。

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

只愿天长地久,与我意中人儿紧相随。

爱恋伊,爱恋伊,愿今生常相随。

愿今生常相随,常相随。”

一个是星空女帝,一个是破碎虚空的齐天大圣,一个生来富贵,一个是自小孤苦。此时此刻相遇,恰似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公良全然不管这样安排合不合孙悟空的性格,按照思路继续想下去,乐得哈哈大笑。

他好像把自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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