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3 / 3)
光着身子在他怀里。
他轻轻拍她的背。
可是他低估了她。
李欢欢的手指又滑下来,停在他的鼻尖。
鼻子,好看!三个木村也不换!
手指接着下滑她摩挲他的嘴唇,指尖绕着唇线来来回回走了三圈,嘴巴么,也好看,十个木村也不换。
他投降了。
捏住她的如尖。
滑腻,饱满。
微微颤抖。
他想要更多。
他压向她,压她在身下,牛仔裤硌着她细嫩的皮肤,他释放出自己的野兽,循着花露,没入牡丹花心中。
她还有话,闭了眼,挺着腰接纳他的滑入,才缓缓说:噢噢噢,就是这种感觉,100个木村也不换!
他徐徐的进出,不着急,就为看她的样子,还能说什么傻里傻气的话。
她一开始活泼,慢慢有了情欲,生出媚态,眉梢眼角都是春意,珠玉落盘的言语变成悠悠的喘息,他忍不住,稍稍使力,她的花露如涨潮般而来,他进出更快,她弱不胜力,抱着求他,楚楚可怜又娇艳如花,这一次跟之前几次又有不同,他觉得命都可以不要了,全给了她,俩人足足又折腾了一个多小时,他原本凌晨四点该出现在片场,结果五点半才从酒店离开,离开时她又睡熟了,才不过他进浴室冲个凉的功夫。
他替她关了灯,窗帘拉好,又挂上免打扰的牌子,最后又亲了亲她。
老k也很奇怪,怎么有人是永远亲不够的?
想到晚上又可以亲到她,一整天他都很开心。
李欢欢醒来时一个人,朝黑暗的屋内连喊了两声喂,又等了两分钟,确信老K没有藏在某个阴影角落里,才真正相信他已经走了,她明知这种玩笑的惊喜概率百分比不足个位数,却还是允许自己幻想一番。
毕竟,刚刚跟老k在一起的24小时,已是一件幻想难达的事情。
她慢慢梳洗,慢慢收拾东西,又特意把床铺整了整,看看表,时间正好,才拖着箱子去退房,身上穿着老k落下的那件袖子上有只老鹰的墨绿色夹克,上面还留有老k的味道,闻起来温暖又安心。
临上飞机,李欢欢给老k发了条短信,编辑了好几次,最后通通删光,只留下几个字喂!我走啦!
发完没多久,廊桥出现一个身影,身形跟老k极像,李欢欢的心怦怦直跳,以为他来送她,或是抓她回去,后来发现认错了,对方的头发比老k要长得多。
但她还是盯着那个身影看了许久。
如果我现在后悔,要下飞机,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李欢欢心想。
她不是没考虑过老k的提议,就算一个礼拜太长,多呆两天总是行的。
只是多呆两天而已。
最后还是放弃了。
趁她还可以潇洒离去的时候。
她爱上了他,人生23年,真见鬼,她第一次爱上了一个男人,没错,她笃定那就是爱,那种心动的、想要跟对方绑在一起直至宇宙尽头的感觉,让她兴奋又胆怯。
不,胆怯多过兴奋。
他是那么完美,该死的完美,比电视剧里还要完美。
李欢欢胆战心惊地想,爱情这首歌,她起调有点起高了。
三个多小时的飞行时间,李欢欢用来回忆跟老K在一起的每一秒时光,和他说过的每一句话。
到了北京,我们这帮人乌央乌央地在机场等着,并不知道李欢欢刚刚睡完荧幕上那张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帅脸回来她光说她要去见梁朝伟来着。李欢欢豪爽地在机场停车场就把箱子里的东西分给了我们,然后拿出小本本记账,谁谁欠了她多少多少。
我们总是得等到发工资的第一天才有钱。
我们接她,当然不为这些东西,至少不是主要目的。我们在那儿,因为有次大家在一块儿喝酒,喝大了,不知道谁提议,以后不论谁从哪儿坐飞机回来,我们得一起去接机,一块儿出现在接机室,让回来的人感觉到家乡的温暖。
就因为这个傻逼提议,我每周都要绞尽脑汁想理由跟老板请半天假。
李欢欢顺手把箱子还给了我,然后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个皱皱巴巴的塑料袋,拎着她妈过万的化妆品,回家去了。
她身上那件外套看着不太合身。
晚上很晚李欢欢才接到老k的电话,对方张口就咬牙切齿地骂她,小骗子!你竟然溜了!
我给你发短信啦!
我根本没时间看短信,刚刚赶到酒店,人家说你已经退房了。
我穿走了你的外套。
什么?你非要把我气死才甘心是不是!那可是全球限量版!只有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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