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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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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丁旭为什么可以到处沾花惹草而我就不行。如果说他这样做是上天对我的惩罚,那麽我认了。我知道自己和丁旭在一起的时候太天真,到底还是我太单纯。

丁旭,魏哲,还有我之间就像是一道复杂的几何题,让人无从下手。回到寝室的时候只有魏哲一个人在,风扇被开的很大,一进门就闻到魏哲的脚臭味,我想他肯定是刚打完球回来。我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此时魏哲坐起来问我:“你昨天晚上干嘛去了。”

“在程文宇家,帮他复习英语。”

“操,昨天晚上丁旭也没回来,不晓得一晚上干了什么。”魏哲抱怨道。

“我今天还见他了,和另一个人。”

“谁?”

“说了你也不认识。”我一脸不屑的说道。

“这么说来,你和丁旭分手了?”魏哲不怀好意的接着问:“是他把你甩了么?”

”有意思么?你既然什么都知道干嘛还用来问我?”

魏哲咯吱的笑了,他说:“分了其实也好,因为就算现在不分,高考完还是要分开。更何况丁旭是要出国的人。”

被魏哲这么一说,我似乎是想开了一点,丁旭是要出国的人,我干嘛还对他念念不忘?与其这样还不如早点将他清空:“也许你说的对,是我自己想不开。虽然他并没有和我正式提出分手,但是我知道他不喜欢我了。他每天和别的男生在一起,在你们面前就假装很喜欢女生,毕竟有那麽多人追求他。但是我知道,他不喜欢我了。”

魏哲从床上坐起来,赤裸的胸肌看起来很诱人:“那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我自己也不知道。”

“好”魏哲看着我的眼睛“那我和丁旭,你更喜欢谁?”

我想了好久也没有答案,我不知道要如何权衡他们两个在我心里的位置,我脑子一片混乱。

“忘掉他把!”魏哲意味深长的说道。

忘掉他吧···忘掉他吧···

魏哲的话不时的在我耳边响起,那句话像魔咒一般,怎么也挥之不去。

如果,真的能那麽容易的忘掉一个人就好了。记得看《失恋33天》的时候,黄小仙有一句台词很经典,她说,我知道忘掉一个人需要时间,可是没有人告诉我那个时间有多久,是一个礼拜还是一个月甚至更久。我想也许正是那种不确定所以才让我感到如此茫然吧。

有时候我一个人躺在床上都会忍不住默默掉眼泪,特别是想起以前在一起的日子。我想起有一次我们去学校外面开房,我说我有点饿了,他问我你想吃什么。我想了想说想吃薯片。然后丁旭便跑出房间给我买薯片,那时候是晚上11点。我等了好久都没见他回来,以为他出了什么事。可是丁旭不接我电话,我左等右等,差不多快十二点的时候丁旭回来了,买了满满一大袋的零食回来,我看着站在房间门口的丁旭,感动的差点哭出来。

我硬是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告诉自己不要哭不要哭。最终我还是把眼泪咽了回去,丁旭提着满满一大袋的零食坐到床边来,然后打开塑料袋一样一样把零食往外掏。边掏边说:“这个是你爱吃的乐事,黄瓜味的,我跑了好几家店才找到的。这个是上好佳的番茄味薯片,这个是天使土豆片,然后还有这个威化饼很好吃哦,是日本进口的。你再看这个是什么,麦丽素!是不是很久都没有吃过了?我就知道你肯定喜欢吃!”丁旭一边埋头从塑料袋里翻零食一边认真的和我说着话。可是我却没有一点心思去想那些零食我有多么爱吃,我盯着眼前的丁旭,用手捂住嘴巴,拼命不控制住不要哭出来。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哭,可能我这个人的哭点很奇怪。反正当时我就望着丁旭的侧脸,我第一次觉得丁旭如此体贴,居然记得我爱吃的每一样零食甚至哪一种口味,知道我喜欢喝哪一家旗下的饮料。而丁旭全然没有注意到身边快要哭出来的我。他太投入了,此时此刻的那个塑料袋对丁旭来说就像个百宝箱一样,他恨不得从里面变出所有我喜欢吃的东西。后来丁旭吻住了我的嘴巴,我们疯狂的做爱。

当然,让我感动的还有很多很多。记得还有一次我生病,蛮严重的,还在医院住了几天。那时候我和丁旭还好没多久。但是我记得那天下大雨,而且是星期五。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晰是因为那天丁旭一下课就来医院看我,他提着一盒饭,里面装的是皮蛋瘦肉粥。我问他在哪弄来的,丁旭说他给他妈打电话说他想吃皮蛋瘦肉粥,所以……我当时还在发烧,烧的头都晕晕的,所以丁旭后面的话我记不大清楚了。我只是记得他一口一口喂着我喝粥,头发还湿哒哒的往下滴水。那画面即使现在回想起来也依然让人觉得温暖,以前觉得这样的情节只会发生在小说里,可是当你身临其境,故事的主角就是你自己的时候,你才会发觉竟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来形容当时的心情。真的。

后来第二天丁旭也发烧了,不过他体质好,所以很快就好了。

其实还有很多很多很细小的事情。不是我不想说,而是我不愿再去回忆了。当我想到那天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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