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一零九(2 / 2)

加入书签

穆承雨会心一笑,还未走近对方的车子,男人已经箭步上前将他的行李箱接了过去,边蹙眉道:「怎麽就只有一个箱子,你就只有这点东西而已?」

「嗯。」穆承雨道:「这段路程不短,东西轻便些总是比较方便的。」

男人一脸拿他没有办法的模样,往後比划了一下:「走吧,带你到镇上逛逛,再来我们家好好吃一顿饭。」

穆承雨压出了一团笑靥,带着少年人的羞涩之意,赧然道:「谢谢你,林味,之後还有许多事要麻烦你了。」

「哪儿的话,带你见见我家的两只大小毛孩儿。」

穆承雨在众多南方的小城镇当中,选择了淼城作为最後的落脚处,一方面是因为林味的老家就在这里,方便给予他医疗上的协助,一方面是因为,这座山水纵横的小城镇真的不负他所望,聚集了美丽与纯朴於一体,气候温暖,四季如春,偶尔一场不期而遇的大雨,就能将从城市带来的阴霾与污秽洗涤乾净。

穆承雨在林味的帮忙之下,承租了一栋距离林味住处不远的空屋,两层楼的平房,穆承雨将床跟杂物安置在楼上,一楼则改建成他的作画空间,既宽敞,采光也足,穆承雨非常喜欢。

这日白天,穆承雨是被外头响亮的犬吠声给叫醒的,他伸了伸懒腰,就赶紧下床找鞋子穿,迅速在浴室里洗漱一翻,便匆匆下楼去给来喊他吃饭的大狗开门。

门一打开,一条浑身金毛的大狗便扑了进来,对着穆承雨才刚洗乾净的脸颊就是舌头先来两下,蹭了一波口水,才心满意足得趴在地上等待穆承雨出门。

穆承雨晓得这只金毛是喊他去林味家吃午饭了,在大狗的头毛上呼噜两下,又折回去把睡衣换了,套上一件纯白的恤衫和牛仔裤,就抓了钥匙跟着大狗离开了他的住屋。

他跟林味住的地方相隔莫约十五分钟的路程,穆承雨刻意绕去了一条市集,挑了好几家舖子,买了几样新鲜的水果跟鱼货,才跟着猛摇尾巴的金毛徐徐走到了林味家。

来开门的是林味的儿子,林毛毛,今年已经四岁了,不只话说的溜,还会帮妈妈分担家务呢,他扬起小脸喊了声穆叔叔,就看到穆承雨从袋子里捞出一颗最红最大的苹果递给他。

「大苹果!」毛毛兴奋得喊了一声,两只小掌接过了水果也不忘说谢谢,又乐颠颠得跑去厨房向妈妈炫耀战利品了。

「承雨,你来了。」林味的妻子秦琬茗听到声音,略为提高了声音,柔柔的调子蜿蜒得传了出来:「先去客厅坐一下,饭马上好了,我让林味去後院捡一些香料回来,待会就回来了。」

「好,我知道了。」穆承雨将买来的水果跟肥鱼搁在了厨房外的柜子上,才转过身,就看到林味手里捧了一个竹篓,上面是鲜摘的花椒罗勒等等的香料。

「哎,你这买的鱼看起来挺不错。」林味凑上前,较量着要怎麽料理好,谨慎评估後才进厨房跟老婆商量:「要不就用火炉烤一烤,再涂些调料,这样不腥,承雨也好多吃一些。」

秦琬茗也探出头来一同监赏这几条肥鱼,夫妻俩交头接耳得讨论了一阵子,林味就拎着鱼去厨房宰杀了。

这顿午饭在林氏夫妻俩的分工协力之下,非常丰盛,穆承雨打从坐上餐桌後,面前的小碟子就不停得被推放食物,毛毛也跟着爸爸妈妈有样学样,用小汤匙挖了好几杓烤布丁倒在穆承雨的碗里。

「毛毛,你怎麽这样乱配食物给你叔?」林味终於发现了可以吐槽的地方。

毛毛咧着嘴看着穆承雨,笑嘻嘻道:「穆叔叔说他喜欢呀!」

穆承雨也笑了,将碗里的烤布丁两三口吸进了嘴哩,不忘称赞毛毛:「还是毛毛对我好,把最好吃的都留给我。」

「就不给把拔!」毛毛得意洋洋得跑到了他娘亲身後,对着林味吐舌头。

秦琬茗被逗得笑不拢嘴,又抬起头对着穆承雨慈善道:「瞧着你今天气色好多了,胃口也不错,真是太好了。」

穆承雨微微垂着纤长的睫毛,抿着浅浅的微笑:「那是琬茗你厨艺好,周末午餐还记着我,可真是不好意思。」

在座只有穆承雨这个当事人以及林味知道,他其实前几天才去医院输了颇为惊人的血量,原因是呕血呕太多了,险些在家昏厥过去,他去了医院才晓得,这次的血液数据又再次刷下新低。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