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奉师命吃软饭/捡了个杀手当奴仆(2 / 2)

加入书签

男子恢复得很快,他已经叛出组织了,组织的毒药也已经被他解掉了,制造了一场任务失败的假死,他轻而易举逃掉了。

现在的他是全新的他,不再是那个代号为一的杀手。

他要去哪里呢?他想跟着她。

元庆虽然贪图美色,但是这男子浑身是伤,虽然都是皮外伤,但是确实不美观,她爱美色又不是急色,什么歪瓜裂枣都能入眼?

有人跟在她后面,元庆懒得管,只要对自己没有阻碍便无所谓。

一路总算回到段家村,师傅居然已经仙逝,怪不得师傅那么着急催自己,而听到段村长的小儿子的丑闻,元庆有一点愧疚。

便开始四处找人。

距离开这里到回家已经过去半年。

元庆还是住在竹屋里,段子愉应该跑不远,等生了孩子,段子愉肯定是要回这里找她的。

杀手一一直跟在元庆旁边,平时元庆本就算不得清心寡欲,这下又找不到发泄,实在麻烦。

“你出来。”

元庆把杀手叫了出来。

“一直跟着我做什么?”

“不知道。”

“叫什么?”

“……”

元庆猝不及防把人手臂上的衣服扯开,守宫砂还在上面。

男子恼羞成怒,一言不合对元庆动起手来。

元庆毫不留情与人对打。

两人居然势均力敌。

元庆趁其不备,直接用毒。

男子并未想过元庆是这样的人,直接中了招。

元庆把人封了内力,又扒干净直接丢浴桶里。

把人里里外外洗了一遍,杀手一面色愤恨,却又无法动弹,只能看着元庆对着他身上的疤痕摸了又摸。

元庆决定放弃,身上伤疤太多,有点倒胃口。

把人收拾干净后,换了一套新衣服。

解开了内力又解了毒,元庆直接把人扔竹屋外了。

一有点呆,但是也有点委屈。

他没有错过那女人眼里一闪而逝的嫌弃。

作为男子,要比女人更优秀,是要付出代价的,若不是每场演练与任务他一直都是拼了命,他连守宫砂都守不住。

一回忆起元庆第一次看他守宫砂的神情,一就更加委屈了。

从来没有人那她那样亲近过自己。

她怎么可以嫌弃自己。

一并没有离开,还在竹屋不远处也开始搭起竹屋来。

一的容貌确实惹眼。

元庆想了想,还是对人招了招手,就好像在叫一只小猫小狗。

一看到后第一反应是快步过来。

“山中有一味药,可蜕皮重塑肌肤,但守药的是一条百年大蟒蛇,而换皮过程剧痛无比……”

“好。”

元庆有点疑惑地看着一,希望男子肌肤光滑干,只是自己的癖好而已,元庆难得动容地摸了摸一的脑袋,

“从此你跟我姓,元思乔。”

元思乔,一默默念了好几声,内心竟然是说不出的欢喜。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