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毁(惨烈的NTR现场曹老板要坚强)(3 / 3)
抱着人向上掂了掂,手臂收紧,怕把人勒疼了复又松开,好像抱着的是什么珍贵纤薄的瓷器那般小心。
或许连他自己都不曾预料,宁我负人毋人负我的曹操竟也会流露出如此温情;对象甚至不是可人的美娇娘,而是与他不死不休不共戴天的敌患。
真是荒唐,荒唐!就如这场意想不到的淫乱,就如他混沌难明的心情。
“擅动俘虏,目无军纪者现在何处?”
“回禀丞相,都已就缚。如何处置?”
“杀,一个不留!
先施腐刑,割唇舌,黥劓剜目,剕足断手,不可使其立死。”(9)
曹操抱玄德上马,一手执缰,一手搂人,又命道:“今日之事,外泄者斩!”
遂领军回营。
注释:
(1)
【三国志袁涣传:是时新募民开屯田,民不乐,多逃亡。】
【三国志武帝记:纪讨谭时,民亡椎冰,臣松之以为讨谭时,川渠水冻,使民椎冰以通舩,民惮役而亡。令不得降。顷之,亡民有诣门首者,公谓曰:“听汝则违令,杀汝则诛首,归深自藏,无为吏所获。”民垂泣而去;后竟捕得。】
【后汉书乌桓传:及绍子尚败,奔蹋顿。时,幽、冀吏人奔乌桓者十万余户,尚欲凭其兵力,复图中国。】
(2) (8)
出自曹操诗【善哉行 其二】:自惜身薄祜,夙贱罹孤苦。既无三徙教,不闻过庭语。其穷如抽裂,自以思所怙。虽怀一介志,是时其能与!守穷者贫贱,惋叹泪如雨。泣涕于悲夫,乞活安能睹?我愿于天穷,琅邪倾侧左。虽欲竭忠诚,欣公归其楚。快人由为叹,抱情不得叙。显行天教人,谁知莫不绪。我愿何时随?此叹亦难处。今我将何照于光曜?释衔不如雨。
(3)
出自曹操《述志令》:今孤言此,若为自大,欲人言尽,故无讳耳。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或者人见孤强盛,又性不信天命之事,恐私心相评,言有不逊之志,妄相忖度,每用耿耿。
(4)
《太平经》:“夫天道恶杀而好生,蠕动之属皆有知,无轻杀伤用之也。”
(5)
《尚书·蔡仲之命》:“皇天无亲,唯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
(6)
《黄帝四经·亡论》:论凡犯禁绝理,天诛必至。大杀服民,戮降人,刑无罪,过(祸)皆反自及也。所伐当罪,其祸五之。所伐不当,其祸什之。
译:凡是做了不该做的事情,违反了天理的人或国家,必然受到上天的惩罚。人已归降还要杀戮,人有贤德反被杀害,人无罪过却施刑罚,上述作法,都是自己取祸。讨伐征敌如果符合天道,就会得到五倍的福助;讨伐出征如果不符合天道,就会受到十倍的惩罚。
(7)
《列子·汤问》:“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逐之於 隅谷 之际。”张湛 注:“隅谷,虞渊 也,日所入。
《山海经 大荒北经》
夸父不量力,欲追日景,逮之于禺谷,将饮河而不足也,将走大泽,未至,死于此。应龙已杀蚩尤,又杀夸父,乃去南方处之,故南方多雨。
《山海经校注》:应龙杀蚩尤与夸父者,盖夸父与蚩尤同为炎帝之裔,在黄炎斗争中,蚩尤起兵为炎帝复仇,夸父亦加入蚩尤战团,最终皆以兵败被杀。
(8)
《汉·书·刑法志》曰:“当夷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诅詈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
曹操将吕布缢死枭首,属具五刑的变种。
肉刑,指括黥(刺面并着墨)、劓(割鼻)、刖(斩足)、宫(割势)、大辟(即死刑)。曹操曾议复肉刑,而后搁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