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兄长是远山的烟(4 / 6)
飞舟反而更有压力了。实际上即使有着体内的血仆知识,孟飞舟也不知道要多少钱才能养得起来刘一漠。
王级血族……可是很耗钱的!
11:20 AM 超市打工
孟飞舟跟着一个老熟人走在大学超市里,今天他的工作是帮超市员工整理货物。
“六个小时,到时候给你结一天工资吧。”老熟人拍拍他的肩膀。
“行。”
他笑着回,感觉那股子不安稍微好了些。
孟飞舟说不清自己在担心什么。
他好像希望刘一漠过得更好,又希望弟弟多看看自己,更希望对主人来说自己是……特殊一些的那个血仆。
他不知道这是一种献媚的本能,还是在吃醋了。
但是孟飞舟明白,这种喜欢刘一漠的心情是没变的,而作为一个大男人,让自己喜欢的人过得舒服点总是没什么错。
【草莓蛋糕。奶砖。芒果帕菲。新衣服。我还可以买蛋白粉练肌肉。】
孟飞舟坐在梯子上搬货,百无聊赖地想着,把自己是越想越精神,就快要把刘一漠以后穿什么内裤都构思好了。
兄弟两的日子其实是不会再苦了,那么每多一分钱就意味着是锦上添花。
【要是钱多一点……要是能像彭阳那样给一漠住处?】
孟飞舟突然想。
他想着想着把自己弄乐了,笑了几声。
身旁一起工作的打工仔循声望过来,他似乎很难想象那个黑脸酷哥能发出这么傻乎乎的笑声。
孟飞舟赶紧装回一脸严肃。
“嗯?”他用疑问回应对方的观察。
“没有没有,没什么。”
看着打工仔撤回头去,孟飞舟才松了一口气。
傻笑被人发现确实还蛮丢人的。
他看了看时间,又把怀中那份从猎魔人协会里领到的工作单拿出来看了看。
「试用·夜场驻唱·金色猪笼草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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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4日 00:25 AM
“好好唱,小伙子。”染着绿色头发的女性一巴掌拍在孟飞舟的背上。
她是这支乐队的鼓手,也是对猎魔人协会发布招募的人。
用来给乐队修整的是酒吧后面一个小仓库,四面墙上都是涂鸦,一些不知道是酒瓶子还是药瓶子的玻璃罐滚在地上,整个乐队的成员就在这儿落脚。
“嗯。”
孟飞舟回以稳重的声音。
他调试着吉他弦,心情十分复杂。
虽说是为了钱,但是孟飞舟还是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来卖唱的一天。
很难想象孟飞舟会唱歌、会弹吉他,但实际上光看孟飞舟的外表还是有些搞摇滚的前途:脸庞棱角分明,表情永远都是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宽肩细腰,总是一身黑背心黑外套,身上挥之不去的烟味。
要不是孟飞舟的寸头太规整,他也许可以就地变成摇滚乐队主唱。
最起码能模仿个外表。
关于孟飞舟唱歌,其实刘一漠在大概五年前听过。
那会儿孟飞舟刚成年,他不知道看了什么小说,着了魔般夏夜不睡觉,跑到小区角落里去练吉他,比叫春的野猫都还要烦人。
他软绵绵地弹了一晚上黏糊的情歌。
歌的名字是已经不记得了,循环着好几首,倒是挺好听的。搞得当年小区流传着孟飞舟在追一个女孩子的传闻。
气得孟飞舟差点砸吉他。
天知地知,孟飞舟不喜欢女孩子。
再后来,因为父母离婚而导致家境变得更加困难,孟飞舟也就不再弹吉他了。
他的青春与任性,就像他对刘一漠的暗恋一样,被找了个灰蒙蒙的盒子给藏了进去,好几年没拿出来过。
孟飞舟拨动了一下吉他弦,发现自己好像忘记了不少东西。
“不行。”他对着绿头发鼓手摇摇头。
“哎,能响就行。”鼓手把吉他拿过来摁了几下,粗暴的声音从音响里传出,便满意地把吉他塞回给孟飞舟,“这不是有声嘛,成了,走吧。”
孟飞舟:“??”
他拦住要往外走的鼓手:“我真忘记怎么弹了。”
“我不是说了,有、响、就、行、吗!”鼓手十分暴躁,她扯着孟飞舟的领子,“你接了活就别怂,是骡子是马上台试试,你再和我啰嗦我真揍你了啊!”
“…………”
孟飞舟摆摆手示意鼓手冷静些,他没想到这女孩儿这么暴脾气。
“来酒吧演奏,人家无非听个故事,你就当唱给喜欢的人听呗,诶我说你长这么一张情种帅哥脸,总有喜欢你的人吧,没谈过恋爱?没失过恋?唱点出来给人听!”
鼓手拍着孟飞舟的背。
这话好像让孟飞舟想到了什么,低下头陷入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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