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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头一次和Amandine平起平坐在一张桌子上,他和施庭皓到得晚,施茂华大概很好奇,给他们留了最好的位置,就在他和Amandine的对面。长桌有几米长,为了满足这个大家庭的需要,每个座位上都放了同样的餐点,其他人已经迫不及待了,等受和施庭皓坐下后,施茂华终于开口说:
“好了,吃饭吧。”
所有人便拿起酒杯,吃饭前向施茂华举杯庆贺,受也颤巍巍地端起酒杯,要喝下的时候却被施庭皓夺过,施庭皓嘟囔道:
“我说过,你不准喝酒了。”
受暗暗瞪了他一眼,施庭皓却毫不在乎地叫来服务生,让他把受的酒饮撤下,换来果汁。这个小插曲自然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受面红耳赤,坐立不安,尤其是对面的Amandine冷冰冰地盯着他,让他如芒在背。
他高估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他以为他能正视那个老女人的凝视,可是等他真正坐下来时,发现根本做不到。
那个女人穿了一身白色的蕾丝套装,脖子上都系着一丝不苟的领结,妆画得浓艳,却又让人觉得好看,头发也高高地盘起来,脖子和耳朵上也戴着精致的珍珠首饰,一双深邃的茶褐色大眼像没有感情的玻璃珠子,冷淡地打量受。
那是真正的贵妇,受是第二次见到她,还是吓得腿软,他没有想到,已经过去十年,Amandine还几乎和十年前一样。
那是一个令人恐惧的冬天,他在堆着雪的庭院里慌慌张张走进屋子,完全没有想到下一秒就会堕入地狱。他当时惊艳于Amandine的美貌,她就像时装杂志上的模特一样引人注目,那时候她穿着一身浅棕色的大衣,身材高挑修长,栗色的长发光溜溜地盘起来,在脑后扎了一个漂亮的发髻。
只是她的眼神没有温度,她的表情就像琉璃,她心里在发狂,脸上却又淡定道:
“Vincent,先把他绑起来。”
她那个黑帮哥哥意外听她的话,在她面前就像一个唯唯诺诺的老鼠,她的儿子在她面前更是不敢造次,幸灾乐祸地盯着受,嘴角是嘲讽的冷笑。
回忆一股一股涌来,受感觉自己的手指都控制不住发抖,他握着刀叉的手指在打颤,听不到耳旁的说话声,只有施庭皓注意到了他的不对劲,一边和爸爸说话,一边将受放到受的腰上,轻轻安抚他。
受的后背冷汗直冒,被施庭皓轻抚了几下,才猛然清醒过来,听到对面施茂华的问话: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的?”
“一年前,爸爸。”
“怎么都不提前告诉我?”竟然已经这么久,施茂华皱眉。
施庭皓撒谎道:“因为甜心还不习惯,所以为了照顾他的感受,我一直没有告诉爸爸。”
“哦。”施茂华看着自己的儿子,好笑地笑了出来,这种做法倒有点像他年轻的时候,和Amandine在外面有了孩子了,一直瞒着家里,直到孩子长大了,被媒体曝光才不得不承认。
施茂华颇为感慨地喝了一杯酒,看了受几眼,意外地觉得眼熟,但在哪里见过他又一时想不起来,就问了餐桌上所有人都最关心的一句:
“甜甜?你和我儿子是怎么认识的?”
施茂华还不知道受的全名,他儿子向他介绍的是“tiantian”,他根据发音以为他叫甜甜,完全没想到十年前他想娶的一个小老婆叫余恬。受的嘴唇都在发抖,紧张地看着施茂华,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个老变态,比十年前更苍老了,头发都发白了,但他身旁坐着的“干女儿”却貌美如花,正是本性不改。
施庭皓看了受一眼,代替他答:
“爸爸,我们是在一家服装店认识的,当时我要去买衣服,恬恬正好在那里工作,我就喜欢上了他,主动追求了他。”
“哦。”施茂华又笑了起来,听起来是一个浪漫的故事,他的儿媳之前在卖衣服,看起来家境普通,不过他的小儿子喜欢,并且还瞒了家里这么久,看来是很认真了。
“哼……”Amandine没忍住一声冷哼,这种谎话只有鬼才信,亏她的儿子编得出口,餐桌上的其他人都不认识余恬,此时信以为真,颇为好奇地打量受,觉得他真是幸运,卖衣服也能碰上施庭皓,并且还谈了恋爱,结婚生子。
只有施庭烨知道受的本面目,他此时坐在长桌的角落,戏谑地吃着盘子里的食物,没有拆穿弟弟的谎言,觉得他真是有种,竟然真把那个小骚货带回来了,也不怕妈妈再次撕了他的皮。
桌上的人各怀心思,施茂华依然好奇道:
“孩子多大了,再怎么不习惯,也不应该瞒着爸爸,还有你们的妈妈。”
施庭皓涨红了脸,孩子此时并没有抱过来,留在房间里由Colin照顾,他心里也没底,只能硬着头皮道:
“五个多月了。”
施茂华皱着眉头算了算时间,孩子五个多月,两人一年前结婚,就是说未婚先孕,他揶揄地看了看自己的儿子,怪不得要瞒着家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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