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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开始同居(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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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思远最近和他关系不再像之前那样亲近。这次回宿舍,打了招呼寒暄了几句就无话可说了,不过白榛心情依然很好——准确地说大部分时候他都是平静的。

最开始的时候他是父母眼里的怪胎,很难产生情绪波动,好在这样的孩子一般都是早熟敏感而聪颖的,自从意识到自己与他人的不同后,他便开始有意无意地模仿那些常被人夸赞的性格,毕竟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正常人可以省掉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伪装得太久,似乎保持温和无害已经成了习惯,只要与人交谈,笑容就会自然而然地浮现在脸上,然而本质上他还是他,那个听到父母带着害怕和厌恶讨论自己时无动于衷的白榛。

林思远对他来说,也并不特别。

高中时他就曾将校花作为喜欢的对象,因为她漂亮、学习好、受欢迎,很适合被人喜欢,也应该被人喜欢。他通过和其他同样喜欢校花的人聊天产生认同感,又通过在学校论坛散布谣言使校花男朋友名声扫地而表现嫉妒。没有太复杂的目的,只是想证明:看,没有情感我也可以活的跟那些人没有区别。

上大学认识了林思远,他同样具有被人喜欢的所有特质,于是也就成为了白榛“喜欢”的人。这份喜欢本可以持续得久一些,至少应该到毕业的,但周骏的出现打破了平衡。他执着地向林思远示好,像一个甩不掉的泥一样牢牢占据裤脚,只要一低头就能看到,他以为他将爱意与倾慕隐藏得很好,但无疑是痴人说梦。白榛本来不会把这样愚笨、普通的人作为自己的“竞争对手”,但周骏的约会邀请却得到了林思远的同意,这一步直接跨过了线,将泥点甩到了他的身上。

不过……既然周骏已经不再是那个讨厌的泥点——他的意思是……没有任何的竞争资格——也就没必要因此而表现厌恶与暴怒,更何苦如今他成了自己的所有物,反而更需要自己的喜爱与宠溺。

白榛的世界颇有点非黑即白的意思,他对人的分类无关善恶,只在乎对方是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林思远只是他表现喜欢的对象,却没有真的成为另一半的意义,因而白榛的天平便毫无过渡的直接倾向周骏。

他心里凉薄地想着要不把林思远也弄废了带回家去,这样他就有了两个宠物,不用浪费时间两头跑。周骏表现得好一点的话,说不定还可以考虑让林思远去操他,也算满足他的愿望。

但是很可惜,林思远与他心里的宠物形象相差甚远,所以他最后只是瞥了一眼了林思远的床铺,便收拾些东西回家去了。

白榛出门不久雨就下了起来,夏季还没过去,这雨便哗啦啦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直到离开学校回到家,那雨才停。

倒是挺会挑时间。

白榛对着这不再落雨点的天空翻了个白眼,抬脚进了屋。

即便打了伞,裤脚还是湿了,贴在小腿上很不舒服。不过,虽然因为走在大雨中被抬脚时溅起的积水搞得不太愉快,但进屋后听着窗外被削减成白噪音的雨声,心情又变为平静。他脱下外套换了家居服,正准备扑床上躺会儿,想起家里现在不止他一个人。

因回家后一直没听到动静,他起了疑心,缓步走到客房门口,里面悄无声息,于是摸了摸口袋里的电击枪,慢慢扭开门。

被厚窗帘挡住窗的房间,不开灯的时候光线黯淡到几乎没有,他眼睛从房门开了一点的缝隙中看去,眼前没有人。想想对方应该没什么胆量这么做,里面也没放有能用来当武器的摆件,但白榛到底谨慎,人站在外面,手伸去房内的墙上,摁开了顶灯。

周骏侧躺在床上,被光亮惊醒,含糊地“唔”了声,还没完全清醒,忍不住用胳膊挡住眼睛。不到半秒就反应过来,人半眯着眼睛拘谨地坐起。

“不哭了?”他打趣着。

泪痕还挂在脸上的周骏神情微赧,他“嗯”了声,还没适应亮光的眼睛仍眨个不停。

他的眼睛,不算出众,属于带着口罩就泯然众人类型的平庸,单眼皮,不大不小。眸子也是很普通的颜色,够不上纯黑,带了点褐。失了眼球的右眼底下没东西撑着,白色眼罩微微下凹,呈现出略微空洞的感觉,倘若出门,肯定会吓着人。

他越想越远,从出门到打野战到买衣服再到搀扶着走路的具体画面,掏出手机看了看,冷不丁开口:“周末出去玩怎么样?”

他想到一出是一出,随心惯了,周骏没反应过来,下意识说“好”,又连忙摇头。

“怎么?”

原来是想侮辱我。

他觉得开口好艰难,但就算不说白榛也会挑开他残废的事实,于是干巴巴地吐出来:“怕丢人。”

白榛见人摇头时就猜出他会这么说,不过真听到了反而有些不舒服,当然这不舒服是想象出来的,他心里的念头是:真是矫情。

但毕竟是自己的小狗,听小狗这么自我贬低自然不能乐意了,他说:“哪儿丢人?和我说说。”

眼里周骏的神情反而更加难过,仅露出的眉眼显得有些下垂,他哽着嗓子说:“腿,眼睛,嗓子,我从头到尾都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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