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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那金丝眼镜男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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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狗是个单身的三十五岁壮年男人,今天他照旧赤着上身在田埂上劳作,小路却出现了一群年轻的小伙子,约二十五岁上下,满身洋溢着读书人的斯文气。其中一个,坠在队伍的最后面,戴着金丝框眼镜,入乡随俗的穿着粗布麻衣,手肘处夹着一本莎士比亚诗集,衬出周身一股奇异般高贵的气质来。可王二狗依然觉得,这人有一种欠干的傲气。

这是炎夏,太阳能将人的皮肤在正午十分晒成皲裂的土块。王二狗依然在田地里劳作,用耙子翻弄着肥沃发黑的土地,田埂上偶尔飘来新鲜的牛粪味道,给宁静的下午带来一丝活气。

楚狸就是在这样一个下午,路过了王二狗。

作为一个主修西方文学史的研究生,楚狸对于这淳朴的农民生活很感兴趣。曾经先人笔下的男耕女织,鸡鸣晨起,月落而息,此刻在自己的面前,如此鲜活。哪怕自己手上拿着一本莎士比亚诗集,也无法撼动自己此刻在这真实的空气下呼吸这养育了数千年子民土地上的空气。

那男人就这样出现在楚狸的面前。挥舞着农具的臂膀健壮有力,肌肉在亚麻色的皮肤下紧绷,显露出最原始的力量,每一下都用力的夯实着脚下的田地,汗水甚至打湿了他的衣服,在他那旧黄的裤子上留下三角形的痕迹。与这人粗犷的打扮完全不符的是周正的样貌,浓眉大眼中有一种痞气,楚狸忍不住想象这人穿着全套西装坐在床上,被自己一件一件剥下。不过现在这种样子倒是有一种野性的风情。

路过那人的时候,楚狸清晰的闻到了那人身上的土腥味和因在烈日下呆的太久的汗气,甚至在衣服上留下了些许的盐渍。楚狸没忍住抖了抖鼻尖,顶着自己打理好的精致碎发路过了。

楚狸悄不声的打听着那令人印象深刻的男人,听到名字的时候还是很没良心的笑出声来,王二狗,据说还有个妹妹,叫王纳溪,反而很是文雅的名字,好像是妹妹读书后自己改的。

楚狸没忍住,“怎么不叫他妹妹也给改一个?”

“王二狗习惯了,再说了,名字再磕碜,这十里八乡的姑子哟,可都对我们村二狗馋的很呐!哈哈!”

“就是就是!只不过二狗哥也不知道喜欢什么样子的,现在都没结亲哟!”

楚狸心想,原来还是个抢手货。越是抢手,越是有挑战性,这下乡生活也有了不一样的乐趣了。

于是王二狗每日辛苦的耙地时,便能看到那皮肤白的反光的金丝边眼镜时常躺在自家田埂边的山坡上看书。

若是那人稍微在树荫处,王二狗也不会去管这人,可这人偏偏露出半个身体,在那太阳下,不出几日就要晒破皮了。

好心的王二狗第二天戴上了草帽,再次看见那人,没忍住,想过去说俩句,没成想,那人侧着身子居然睡着了,便顺手将草帽盖在那人头上,帽子小,勉强护着脸吧。看了看那人跟乡下人完全不一样的皮肤,像块嫩豆腐一样,躺在地上都能被草扎出印子来,要是别虫子叮了更是要红肿一块了吧。王二狗又想,关我啥事,转身又继续挖那一亩三分地去了。

楚狸醒来后,就发现除了自己的脸,其他的地方都晒的红红的,还有点疼。四处瞧了瞧,只看到王二狗一人,便过去搭话了。

“帽子,是你的吗?”

“嗯,你那样晒会晒伤的。”

“那你怎么不叫醒我呀,阿哥,我现在身上痒痛的很。”

面对楚狸的倒打一耙,王二狗有点没反应过来,又因为那人的一句阿哥心中居然美滋滋起来,这读书人说起话来还真让人生不起气。

“下次我会的。”

“我叫楚狸,下乡来的,你叫甚名字?”

“王二狗,村里人都喊我二狗。”王二狗并没有觉得作为一个三十五岁的男人叫二狗有什么奇怪的,叫了许多年也习惯了。反倒是楚狸的名字,很名副其实。藏在眼镜后面的眼睛,像那雪后的狐狸一样,散发着狡黠的光芒,却又让人觉得很讨人喜欢。哪怕在听到自己名字时,那人没忍住笑出声。

“那我喊你二狗哥了,哈哈。”

楚狸甚至说完话大声笑了出来,挥了挥手,沿着夕阳就这样走了。

那白玉一般的人儿消失在耀眼的光明里,王二狗的心情也莫名奇妙的好起来,收拾好东西,戴着草帽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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