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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林思远,白榛也没有像之前那样会感到愤怒。他很清楚林思远态度转变的根源在于周骏,然而现在周骏成了自己的所有物,即便林思远是他喜欢的人,也不会为了这么一个“外人”而迁怒暂时没做错事的宠物。
正如之前所言,白榛生来没什么感情。他所表现出来的无论善良热心还是温柔,都是从各个地方学来的,因为这些性格常被用来夸奖,所以他就拿来作为自己的性格。伪装的久了,成了真。然而本质上他还是他,那个听到父母带着害怕和厌恶讨论自己时无动于衷的白榛。与其说是冷漠残忍,不如说是无法通过正常的方式获得情绪波动,一个假人。
林思远,对他来说,也并不特别。
高中时他曾将校花作为喜欢的对象,因为她漂亮、学习好、受欢迎,很适合被人喜欢,也应该被人喜欢。他通过和其他同样喜欢校花的人聊天产生认同感,又通过在学校贴吧散布谣言使校花男朋友名声扫地而表现嫉妒。没有太复杂的目的,只是想证明:看,没有情感我也可以活的跟那些人没有区别。
上大学认识了作为舍友的林思远,他好看、脾气好、受大家欢迎,白榛刷着校内的帖子,看到林思远常常被各种人夸赞表白,眯着眼想:那我就喜欢他吧。
这份喜欢本该可以延长得久一些,至少应该到毕业。不过周骏的出现打破了平衡,他执着地向林思远示好,甚至约会邀请得到了林思远的同意,这无疑是向白榛挑衅。
周骏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他被弄残成为废人,不过是白榛用来表现嫉妒心以“证明”自己和别人一样的工具。只是派人殴打他的时候,哭得实在是很可怜的周骏,却让白榛忽然想起记忆深处那只小狗。
一边是作为喜欢的对象的林思远,一边是可以成为自己宠物的周骏,他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属于自己的更需要他偏一些心。
现在周骏已经被接回了家,而眼前这个想要将宠物从自个儿身边带离的林思远,就变得有些不知好歹了。
他想着要不把林思远也弄废了带回家去,这样他就有了两个宠物,不用浪费时间两头跑。周骏表现得好一点的话,说不定还可以考虑让林思远去操他,也算满足他的愿望。
只不过林思远看起来和听话的宠物相差甚远,他也没有多余的善心去豢养两只狗,最后只是瞥了一眼了林思远的床铺,收拾些东西回家去了。
他出门不久雨就下起来,夏季还没过去,这雨便哗啦啦持续下了两个多小时,直到离开学校回到家,那雨才停。
倒是挺会挑时间。
白榛对着这不再落雨点的天空翻了个白眼,抬脚进了屋。
即便带了伞,裤脚还是湿了,贴在小腿上很不舒服,不过虽然走在大雨中被抬脚时溅起的积水搞得不太愉快,可进屋后听着窗外被削减音量变成白噪音的雨声,心情又变为平静。他脱下外套换了家居服,正准备扑床上躺会儿,想起家里现在不止他一个人。
因回家后一直没听到动静,他起了疑心,缓步走到客房门口,里面悄无声息,于是摸了摸口袋里的电击枪,慢慢扭开门。
被厚窗帘挡住窗的房间,不开灯的时候光线几乎没有,他眼睛从房门开了一点的缝隙中看去,眼前没有人。想想对方应该没什么胆量这么做,房间内也没放有能用来当武器的摆件,但白榛到底谨慎,人站在外面,手伸去墙上,摁开了顶灯。
周骏侧躺在床上,被光亮惊醒,含糊地“唔”了声,还没完全清醒,忍不住用胳膊挡住眼睛。不到半秒就反应过来,人半眯着眼睛拘谨地坐起。
“不哭了?”他打趣着。
泪痕还挂在脸上的周骏神情微赧,他“嗯”了声,还没适应亮光的眼睛仍眨个不停。
他的眼睛,不算出众,属于带着口罩就泯然众人类型的平庸,单眼皮,不大不小。眸子也是很普通的颜色,够不上纯黑,带了点褐。所以取了一只眼球对颜值没什么影响。
但是毕竟底下没东西撑着,白色眼罩微微下凹,呈现出略微空洞的感觉,倘若出门,肯定会吓着人。
他越想越远,从出门飘到打野战到买衣服再到具体的搀扶着瘸腿的画面,掏出手机看了看,冷不丁开口:“周末出去玩怎么样?”
他想到一出是一出,随心惯了,周骏没反应过来,下意识说“好”,又连忙摇头。
“怎么?”
原来是想侮辱我。
他觉得开口好艰难,但就算不说白榛也会挑开他残废的事实,于是干巴巴地吐出来:“怕丢人。”
白榛见人摇头时就猜出他会这么说,不过真听到了反而有些不舒服,当然这不舒服是想象出来的,他心里的念头是:真是矫情。
但毕竟是自己的小狗,听小狗这么自我贬低自然不能乐意了,他说:“哪儿丢人?和我说说。”
眼里周骏神情反而更加难过,仅露出的眉眼显得有些下垂,他哽着嗓子说:“腿,眼睛,嗓子,我从头到尾都丢人。”他放在被子上的手攥着发抖。
白榛挑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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