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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莫名其妙(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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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孝年整个人如同被施了定身法一样呆住,等反应过来时,那手表已经在腕子上带得服服帖帖了。

伸手从上衣口袋里扯出手帕擦了擦额角,沈孝年望向窗外定了定神:“你不要和我开玩笑。”

陈熹延将他的手握进掌中,揉捏他骨节分明的手指,语气很温柔:“我没开玩笑,你我也是青梅竹马,小时候我也给你送过一次饭,你记不记得了?那年冬天下大雪,你忘带饭了,我把我的饭盒给了你。”

沈孝年想把手抽回来,但抽了两下没抽动,皱眉道:“那次……不是因为你要逃课,怕饭馊了才给我的吗?”

陈熹延哑了一瞬,立刻又道:“但是我选择给你,没给别人,这难道不算一种情谊吗?”

“我记得当时是兴遥让你给我的。”

“兴遥让我给我也可以不给啊,他又没逼我。”

沈孝年盯着他,忽然有种说不明白的混乱感,他明明是来找陈熹延算账的,怎么中途变成他跟自己求爱了?现在又扯到送饭盒上来了,简直是莫名其妙。

沈孝年抬手扶住陈熹延的一只胳膊,借力一拽,将自己那只手从他掌中扯了出来,然后站起身抚平西装前襟,居高临下地对陈熹延道:“承蒙陈大少的厚爱,沈某人愧不敢当,还是请你另觅佳人吧。”

说罢他捞起椅背上的呢大衣,头也不回地开门走了。

陈熹延望着他的背影,心中喜忧参半。喜的是知道沈孝年应该不会再找自己麻烦了,忧的是今后想再睡他一次也难。他那个屁股真是好,睡完了还想睡,只是没有料到他居然能请动道上有名的大流氓替他出头,这小子这些年到底结交了些什么朋友?沈家虽说也是大户,但在地方上没权没势,沈孝年又是家中最不得宠的一位,没理由能攀上那种势力啊。莫非,这家伙把身子卖给别人了?

思及至此,陈熹延想起六年前俞兴遥与沈孝年闹翻的缘由,不就是因为他把自己送到黑道大佬的床上去了吗?虽说那件事沈孝年一直否认,但无风不起浪,必定因为点什么。

如果说沈孝年是兔子的话,不是不可以,毕竟他也唇红齿白的挺俊秀。可他虽然也是个小白脸,但长相比较高级,凤眼微挑,双目凛然,目光中总透着一股子傲气;一对眉毛不知是不是修剪过的,不长不短、不高不低,形状很好,可谓眉如翠羽;鼻梁尤其漂亮,不是那种形似洋人的高,而是属于东方人的秀气挺拔;嘴唇红润饱满,有着柔软的棱角,大笑起来时形状类似一个心形。

要是把他放在兔子堆里,你说他是兔子也行,说他是来嫖兔子的,也行。倘若他真是兔子,那也是兔子堆里面领头的那个。不是说他艳压群芳,而是他的气势与气质都很像个能管事儿的。

陈熹延被自己的这番想法恶心到了,厌恶地皱了皱眉,可心里还是意犹未尽。

沈孝年回家之后才发现自己居然把陈熹延送他的那只手表带出来了,有心再回去还他,又不想见他。最后把它摘下来放进一个空绒盒里,让阿文代还回去。

他想自己跟陈熹延的合作关系就到此为止了,自己还得再找一个靠谱的货运公司,如今季节正是上皮货的好时候,得抓紧。

……

程家大宅,客厅。

沙发上坐着一面带刀疤的汉子,正是程家大爷程长生。他旁边的单人沙发上坐着他手下的管事李至,二人一个面沉似水,一个蹙眉沉思,共同盯着茶几上摆放着的一摞照片。

半晌,程长生开口道:“金树仁这小子是什么时候回的天津?”

李至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听说他老母上个月过生日,估计是为这个回来的。”

程长生在一张照片上点了点,那正是陈熹延那处被砸烂的咖啡店:“那这又是怎么回事,一回来就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他想要干嘛?”

李至思忖着答道:“仇家?”

程长生摇摇头:“不能够,陈家也不参与道上的事儿,没理由和他结仇。”

“那……难不成是别人雇的他?”

“现在这片地界上能雇得动他的人可是不多了。”程长生摸过烟盒抽出一支香烟给自己点了上,“老爷子没去世那阵他就狂的不成样子,也就老爷子能震得住他,现在他忽然回来做这么大的动作,我这心里着实有些不安。”

李至道:“大爷,那我派人先去查一查那个陈熹延?”

程长生点点头:“查一查,小心一些,别让金树仁有所察觉。”

“哎!”

……

十月底,沈孝年去了一趟张家口,购入一批皮货。那边的一个大皮货商王老板跟他是老相识,二人合作许多年,一直非常愉快,这次就将他留在那边热情款待了小半个月。

等他回到天津时,正好赶上入冬后的第一场雪。皮鞋底子被冻得发硬,他踩在一层薄雪上一步一“咯吱”地进了家门。

仆人迎上来帮他脱了外套,顺便向他汇报了家里的情况。家里是一切都好,家外的陈家大少爷则是三天两头就跑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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