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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羞中美珠对他斜抛了饱孕风情的一眼(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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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然而,美珠又下不了决心,趁早在结婚前挥彗剑、斩情丝,这令她经常处于烦恼中,不知何所取舍。

吉日已经择好,文定过后的第十八天,便是美珠出阁的佳期了。这已是第十天,贫家的女儿,虽是快做出嫁娘,但是为了帮忙家务,还得上山采柴作燃料。家中虽然也装有石油气炉,但石油产品年年涨价,能用不花钱的方法,当然比要花钱的好得多啦!山不远,更不高,只在村后,山上种满松树,政府并不禁止村人把那些枯枝砍伐,故此,对于这座小山,美珠从童年开始,就熟悉得闭了眼也能走上走下的了。

陪她一道上山的,是以前染布厂的旧工友带娣,比美珠小半岁,却比美珠更早熟,胸脯就比美珠的大,屁股也圆突得很;她本是水上人,住在墟上的一条陋巷内。带娣极爱新潮,嫌带娣这个名字太俗气,早就自己改掉,叫做戴安娜,乍听起来,像个书院女甚么似的,她就是爱这个劲。故此,美珠也就顺了她的意,从此叫她做戴安娜。

「你也改一改吧!」带娣曾经对美珠建议:「你叫美珠,就改做玛莉好了!既新潮,又好听的,何况你也真是美人嘛!」美珠表面上说不喜英文名,但是,宝际上如何呢?她把这提议告诉达西-她心爱的人,所以达西以后就用这个英文名来称呼她的了,不过她不会对带娣说吧了。

她们带了担挑,担挑的一端,用綑柴用的绳子绑着一把镰刀。说起美珠的婚事,带娣对那些礼金和礼饼很是欣羡,只是,她可不同意美珠嫁给那土头土脑的马华。

「我要嫁,就绝不会嫁给本地的穷小子!」带娣这样说:「顶好是拣个有钱仔,再不成,便是嫁个白领阶级也好,那才斯文嘛!」

「戴安娜,我没得选择的。」美珠苦恼地说:「同时,请你不要再谈论这件事了,现在米已成炊……」带娣知机的住了嘴。

一路上,与吃过美珠礼饼的乡亲和邻居们碰上面,都纷纷称赞她的嫁女鉼真是好材料,又说马华舍得化大钱。美珠最感剌耳的,便是『舍得化大钱』这一句了!的确,人人都说她爸爸贪心,形同勒索,向一个廿来岁的小伙子『敲搾』这么大大的一笔,那不是迫未来女婿去借『贵利』吗?这又怎能怪人们讲闲话呢?

到了山上,她们先歇了一会,站在当风处凉快凉快。两个人的花恤衫都给汗水沾湿了,十分不舒服,带娣索性把衣脚翻起来拿来扇风,露出她好白的肚皮,脐窝深深的,看得美珠要笑她,说凭她这一身好皮肤,想嫁有钱仔那还不容易?

带娣把美珠骂了一顿,又取笑美珠,说美珠的肚皮也够白,他日马华在洞房里把她『剥光猪』的时侯,提防那傻小子会受不起刺激而晕了过去哩!两个人嘻嘻笑了一会,便动手砍柴了,一边砍,还一边谈天。

美珠问她:「戴安娜,你这两晚去了哪里了?我做完家务还不夜,想找你聊聊,你妈却说你去了街。我猜,你九成是去了拍拖!」

「嘻!你乱估乱撞,不过……」带娣「咭」的一笑,在那边树下朝她望了一眼:「真给你撞中了呢!」

「他是谁?很有钱的么!」

「不要笑我了,美珠。但是我和他并不是认真的。」

「谁呀?」

「就是米高呀!」

「那个是米高?我不识人家的英文名,你说嘛!」

「就是《春和堂》药材店的太子爷呀!今年暑假刚从香港的英文书院毕业回来的,你不会不识他的。」

「噢!原来是亚牛!」美珠笑了起来:「他人倒挺不错嘛!你……就是真的和他谈恋爱也是划得来的,至少他是个太子爷,你还想怎样呢?」

「小小的药材店,有甚么了不起呢?」带娣用衫袖抹了抹汗,说:「而且,我是打算交多几个男仔,慢慢才比较一下,然后选定最理想的一个,才与他拉埋天窗!」她的脸红了红,格格大笑着。

「那倒是如意算盘呢!」美珠也笑喘着气,用力地挥动镰刀,那株枯松树有手肘那么粗,每砍一下,她便一阵冒汗。

「总之,我不会未嚐过恋爱滋味就结婚那么笨的,不像你。我要多谈几次恋爱,玩够了,然后再结婚也不迟。」

带娣是独女,爸爸在香港做建筑工人,每个月有足够的家用寄回给她母女维持生活,她的条件,真是比美珠优胜得多的。至少,她不必过于辛劳,平日祗砍点柴,帮她妈妈替人做一会钟点女嫞,挣得多少是多少;挣到的钱全是自己做零用,更加不必依靠人家一份礼金过日子,所以,对于恋爱与婚姻,她有很大的自由。

美珠却觉得她的说法不大稳当。「戴安娜,你不怕男朋友太多,会给你带来损失的吗?」

「损失?」

「许多男人……是存心玩弄女孩子的。」

带娣吃吃地笑说:「你是说我会吃亏吧?没有的事!我和他们玩,大家都很开心,不见得我一定吃亏的。他们同女仔拍拖,必定要化钱,说起来,吃亏的还是男仔呢!」

「你现在也许还未知,」美珠说:「那些男人,化了钱,必然想从你身上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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