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页(1 / 2)
原来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偷了一位男士的钱包,被发现后,走投无路地跳上了她的马车,以为可以逃过一劫,谁知,这位男士的奔跑速度堪比运动员,直接把他从马车的踏板上拽了下来。
莉齐并不同情这孩子,笑吟吟地在旁边看热闹。
她也被这种小鬼偷过。他们是一帮叫人牙痒痒的小瘪三,对城市的每条大路小巷都烂熟于心,连巡警都抓不着他们。有的小鬼手上还有家伙事,追到没有路灯的街道,会冷不防回头捅你一刀。她不敢招惹这群小无赖,但乐得看他们倒霉。
这位男士却说:“你得感谢这位小姐,要不是怕惊吓到她,我绝对会揍你一顿,滚吧,别再让我再看到你!”
那孩子像逃窜的耗子似的,连脸上的泥巴都来不及擦,一溜烟跑了。
莉齐遗憾地说:“您不该放他跑的,我完全不介意您揍他一顿。”
男士顿时露出懊恼之色:“是吗?我还以为年轻的小姐都对暴力深恶痛绝,甚至听见‘打架’两个字都会晕过去,早知道不放他跑了。”说着,他咧嘴一笑,鞠了一躬,双手递出自己的名片,“请原谅我的疏忽,居然忘了自我介绍,我叫斯利姆·斯蒂芬,是一位旅行家,也是一位作家。如果我足够幸运的话,您应该看过我写的廉价小说。”
莉齐挺爱看小说,兴致勃勃地收下了名片。
名片的背面印着斯蒂芬的小说名称:《传奇枪手传·第一部 》《传奇枪手传·第二部》《沼泽地谜案》《“恶魔之子”与暗夜骑士》《“恶魔之子”与黑人小屋》——的确很廉价。
莉齐的兴致败了个精光,刚要用两个甜美的酒窝和几句客气话,把这个三流作家打发掉,忽然想起“恶魔之子”是埃里克在马戏团的称呼。
她的心怦怦狂跳起来,难道这个作家认识埃里克?
还是说,这个作家就是埃里克派来的。他做了那种蠢事后,无颜来见她,便派了一个人假扮作家,想以这种方式告诉她自己的过去?
这么想着,她脸上的酒窝深了不少,整张脸显得光彩照人。
斯蒂芬见自己递出名片以后,这位小姐便露出如此迷人的微笑,也跟着傻笑起来。
马车夫则不安极了,自家太太刚在宴会上大闹了一场,回家的路还没走到一半,就在街上跟陌生男子调起了情。
作为夏洛莱家的马车夫,他赶车的时候,从来都把脑袋昂得高高的,目不斜视地挥马鞭,从不避让单座车或货车,现在却恨不得把头埋进膝盖里——他看到有太太认出莉齐了,正在跟旁边的人咬耳朵。
马车夫绝望地想,不到明天,她在街上跟陌生男子打情骂俏的事就会传遍整个巴黎,德·夏洛莱伯爵先生会气死的!
莉齐却没有感受到马车夫的绝望,她觉得自己非常守闺训——说两句话而已,又不是当场跳下马车,跟这位作家逃之夭夭了。
莉齐指着名片上的“恶魔之子”,故作好奇地问道:“这个讲的是什么呀,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噢,想不到女士会对这个系列的小说感兴趣。”斯蒂芬摸了摸乌黑的唇髭,他是一位颇有魅力的男子,除了笑起来时,端正的五官会满脸乱跑以外,没有任何缺陷,要不是他疑似认识埃里克,而她又迫切想要知道埃里克的行踪,不然她还挺乐意跟他调调情的。
“啊,是的!我非常感兴趣!请您跟我讲讲大概的剧情吧!”她眨巴着眼睫毛,天真而期待地望着他。
“没问题。”斯蒂芬一口答应下来,也没想过这样跟一位女士说话是否失礼,他是个粗人,写小说可以说是他最体面的爱好,不然也不会跑得那么快,而且热衷于创作犯罪题材的小说,“去年还是前年,新奥尔良附近出现了一位神枪手,尽管长得像恶魔一样可怕,却有一颗嫉恶如仇的心,路见不平要么直接拔枪,要么用一条特制的绳索,套住对方的脖颈……”
噢,这很明显就是埃里克!
莉齐兴致更浓,双颊泛起玫瑰的红晕,轻声细语地问道:“那您——是来带我去见这位英雄的吗?”
“啊?”斯蒂芬一脸莫名其妙,“我没明白您的意思,小姐。”
莉齐也有些莫名其妙:“你不是这个‘恶魔之子’派来,带我去见他的吗?”
“当然不是,小姐。”斯蒂芬抓抓后脑勺,完全不知道莉齐为什么会联想到那上面去,“我压根儿不认识他,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只是以他为蓝本写了两本小说而已。我不建议您跟这种人接触——小说都是虚构的产物,现实中‘恶魔之子’做了不少好事的同时,也做了不少坏事——不过,您要是实在对他感兴趣,我可以寄两本样书到府上——”
这人拿埃里克写书,还说他的坏话。
莉齐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去,冷冷地说:“不了,我对他一点也不感兴趣。”
说完,她连声再见都懒得讲,收回探出的脑袋,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冲马车夫嚷道:“回家!”
马车夫抓起缰绳,一边赶马车上路,一边腹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