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3 / 5)
捕的。可是林梦有容凌作保,那么有很多强势的措施,就无法施展出来。路大队长最后只能先放林梦离开,然后表示她一定要把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他好随时联络。
等看着林梦跟在容凌的身后走了,路大队长不由皱了皱眉头,觉得这件事情有些难办。虽然办案是讲求证据的,但是如今这人都老油条了,如果不采取一些特殊的审问手段,就没法快速结案。可偏偏,他又不能对林梦动刑。
他当警察这么多年,看人面像,也会几分。觉得以林梦的长相,不像是那种穷凶极恶之人,但是他办理过的杀人案也多了,有很多都是一时失手,然后把人给弄死的。说林梦杀了苏雪,也不无可能。毕竟,林梦太有嫌疑了。
苏雪死亡的时间,和林梦要离开的时间很近,完全可以这么猜想,是林梦不经意杀了苏雪,然后逃回了家中,觉得不妥,就急急忙忙地打算要出逃。所谓的她卖了链子,怕容凌追究巨款的下落,似乎有那么一点牵强,因为看得出来,容凌对她,似乎还挺重视,这一路,都算是在为她保驾护航!
所以,陆大队长开始怀疑,容凌是在帮着林梦制造假供词,好让她逃脱嫌疑。他之前也接手过几个案子,因为上面一些特殊人士的提点,所以最后的案子就是稀里糊涂地判刑,也有过明知道真凶是那人,却依然让那人逍遥法外的情况。
容凌若真是有这个能力,陆大队长也愿意做一回糊涂。可是这事,不太好办的地方就在于,苏雪被杀的事情已经见报了,而且,在本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大女代表李情一直抓着这事不妨,要求凶手给苏雪一个交代。他夹在这两人中间,简直就像是受气包了!
陆大队长摇头,暗想还是算了,他只管秉公办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至于有什么特殊吩咐,到时候再说!
他刚做出了这么一个决断,那边电话就进来了,却正是李情,又询问起了案情的进展。对陆大队长没有逮捕林梦,却放任她离开,李情表示了一定的愤慨。陆大队长无奈,只好把话讲明了,人家林梦是有容凌担保的,难道还怕跑了?!
第二天,早报上就又见新内容了。报纸上,在显眼的地方,有大篇幅的内容,追加了对苏雪死亡一事的报道。其实这种女高中生被杀之事,还真不算新鲜,毕竟每天每个时间点,都有可能有人被杀,报纸接连不断地报道,自然是因为这当中有利可图。
事件的主角,苏雪,也算具有一定的故事性,可以让一些上了年纪的大叔大妈流流眼泪。普通的高中生,自幼丧母,父亲得了尿毒症,在医院治疗,每一个周,就得消费相当可贵的一笔钱。女儿为了给父亲治病,一边上学一边打工,也算是小小的励志了。
配角林梦,倒是吸引了更多的关注。美女嘛,走到哪里,都缺不了视线。上次报纸火卖,那是因为大家想看一个小美人是怎么杀人的。这次报纸继续火卖,哪怕加大印刷量,依然供不应求,那是因为林梦被抖出来的身份。
报纸上直接抖露出了林梦被包养的身份,而且直接表明了是在文趣小区的哪栋哪层楼,和男人同居。
人大代表李情愤慨地表示,各种证据都已经表明林梦有最大的杀人嫌疑,但是因为包养她的那个人,有很大的能量,所以警察局那方面,无法对她下手。她表示,这种高能量人物介入杀人案,一心包庇犯罪嫌疑人,着实是让人痛心,恳请社会舆论予以监督,务必给被杀的无辜受害人苏雪一个交代!
报纸一出,即刻造成了一定的轰动!
本国人向来都是爱热闹的,这种被包养,还是高能量人物涉及内部的事情,最是让他们兴奋了。
一时间,别的报纸的记者也被带动了,扛着摄像机,就往警察局跑,一部分,往文趣小区去,还有一部分,急急忙忙地去追踪林梦的下落,生怕晚了一步,就被别人给抢先了!
容凌等人,自然也看到了今天的早报了。
林梦的面色有些不好,但是有些麻木了。这种包养的事情,都已经被人揪住说了好几遍了,次数多了,其实伤害力也就减弱了。她现在比较担心的是,会不会因此给容凌带来麻烦。
「你还是不要管我的事情了。我没杀人,也不怕他们查。警察想要逮捕我,那我也可以配合。」
「傻瓜,你别太天真了!」容凌一声嗤笑。「这世上,冤案、错案、糊涂案,从来都不少,你也别傻呆呆地一门心思地去信任警察,警察若是作乱起来,那种危害性,你根本就不能想像。我要是不介入,你很有可能就会被屈打成招。如今,除了你,就找不到第二个嫌疑犯,你完全就有可能在最后被定刑。警察局,那绝对不是一个好呆的地方!」
林梦有些气弱地辩解。「可我……没有杀人哪!我没杀人,怎么能给我定罪?!」
「你没杀人,我自然是信,可是别人能信吗?!你没有不在场的证明,事后还有了逃跑的举动,他们完全可以认为你这是在抵赖!」
「那……」
「你别管,这事你听我的!」
容凌伸手,拉过她,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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