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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二一一五年—本人廖家宏,现年三十五岁,母胎单身的社畜工程师,自从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新创公司打拼至今也十多年了,从基层程序员做起,到现在担任第三开发组组长,带着两个部下负责网站开发维护业务,我的梦想是要在四十五岁之前退休,然后移民到其他国家,找到一个合适的伴侣一起过下半辈子。昨天照例熬夜赶工客户要增加的新功能,我们第三组主要做政府的标案,常常有这样的风险就是客户的需求会变来变去,本来已经要结案验收了,结果高层长官看了实际成品之后突然有了新想法,承办就会临时要求厂商限期改善,他们外行人以为只是多加几个小东西,但其实底层架构有一大半要打掉重练,但这跟客户解释客户也听不懂,公司只能自己默默吞下去。经过连日赶工,总算也到了收尾阶段,应该还是可以赶在交期前生出来,不过年纪渐渐步入中年之后,体力已经不像以前年轻时这么好了,早晨的阳光感觉特别刺眼,连续几天睡眠不足让脑袋运转有点迟钝,我一边打着呵欠走进捷运站,刚下月台就看到有一班车快要开了,我也没有多想就直接跳了上去。列车行进中,我还是觉得很疲倦,就趁这几分钟通勤时间再放空小眯一会,但我就这样好好地站在原地,突然间旁边乘客却整个身体往我身上挤了上来,我感觉到她圆圆的pi股在我手背上蹭了两下,然后放声尖叫起来…「呀!有色狼!」对方一边尖叫,一边拽着我的手腕举了起来。「你!你刚刚偷摸我pi股!我要检举你性骚扰!」我整个人被吓得不轻,睡意全消,定睛一看,对方是个小太妹打扮的高中女生,一头长发染成茶色,校服衬衫下摆故意打了个结露出肚脐,衣服及书包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饰品,抓着我手腕的那隻手可以看到花俏的指甲彩绘。女学生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地直盯着我瞧,就像盯上猎物的雌豹,这种时间不在学校早自习,翘课在外闲晃,正是为了寻找像我这样上班途中放松注意力的社畜,我想我是遇上传闻中的性骚碰瓷了。「呃…我没有…是你自己挤过来的啊…」突如其来的状况把我搞懵了,结结巴巴地辩解道,我无助地看向车厢裡的其他乘客,大家只是向我投以同情的目光,但是没有人站出来替我讲一句话,我想在场的各位都明白我是无辜的,但是我们的社会是一个女权至上的体制,男人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却不时时提高警觉,这就是我的罪过。其实我国上千年历史中,一直都是男尊女卑的父权社会,直到上个世纪初,两性平权的观念才渐渐被社会所接受,那时社会制度都还是比较公平合理的,而女性权利的飞跃性提升则是在大约二十年前发生的,一切的起因源于一桩震惊社会的性犯罪事件,那是计程车司机连续奸杀女乘客的社会案件。

案件侦破之后引起全国公愤,一时之间尊重女性、保护女性成为最重要的社会议题,所有公众人物、政府机关、民间团体都在强调提高女权的重要性,所有政策拟定和修法方针都朝向保障女性的纲领进行,这在当下就是一种政治正确,各从政同志无论是否真心关怀女性,至少表面上都得做做样子。学校从小就教导学生女士优先的观念,不管公家或民间重要职位以及决策机构都设下女性保障名额,所有政府计画或政府补助机构的考核指标都要纳入保护女性的绩效报告,初期这些都还算是正常逻辑范围内,但政治人物和政府机关就像在这议题上争相竞逐一样,你做得有多好,我就要做得比你更好,在这种病态风气之下,女权被无限上纲,甚至开始出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判例。比如说,写封情书向心仪的女孩表达爱意,只是想邀约对方吃饭看电影,可是女孩并不喜欢这个男的,觉得对方发来这个很烦,就把他告上警局,结果真的判决男方性骚扰罪行成立。比如说,小情侣之间原本情投意合,在两情相悦下发生亲密关係,但隔了几天之后因小事吵架了,女生越想越不对劲,就控告男友前几天对她强制性侵,结果这也是有罪。比如说,因为老婆搞外遇而诉请离婚,明明调查结果都显示绿帽夫对婚姻破裂没有任何责任,最终判决却还是要求每个月必须支付前妻一笔赡养费,只因为要优先考虑弱势女性的生存权。之后更逐渐扩展到男女关係之外的案件,女病患控告男医师,女学生控告男老师,女员工控告男主管,甚至互不相识的路人只是擦身而过也被告,男人碰到女人一下,或是跟女人说一句话,女人自己解读为具有性暗示就可以告,结果一面倒地几乎都是男方有罪。类似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社会大众从一开始不可思议到后来也见怪不怪了,因为这就是风向正确,甚至有执法人员因为同情倒楣的被告,做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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