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1 / 2)
消息很快传遍全城,常去那里看病的人通过各种渠道和人脉向医院施压,没去过的人们则开始兴奋吃瓜——
“听说了么,坠楼那位是林家二少爷的手下,平日里很得林二少重用。”
“心腹都被收买了呀,啧啧啧,林二少混得够惨的。”
“可不是么,他为林家搏命,林家就隻想背后插刀,置他于死地。”
“你的意思是收买心腹的人是林……”
“哎我可没说,你别乱猜。”
“我怎么听说出事前火爷去过医院呢,这事不会是火爷的手笔吧?”
“如果火爷想让林榄死,林榄这会儿早都凉透了,怎么会让他险之又险捡回这条命。定是林二少近几个月没少积德,老天开眼喽。”
“就是就是,火爷那么光明磊落的人才不会用这种不入流的手段。不过他那天没去医院的话,后头这些事可就说不上会发生在哪一天了。”
“什么意思?”
“这么大的动静总得有人背锅吧,还有比火爷更合适的背锅人选吗?”
……
专注背锅的林炎默默旁听,舆论稍有跑偏他便会派人硬掰回来。
光明磊落?
呵。
对付蝇营狗苟之辈,就得用些腌臜法儿。
林炎看似被动,实则运筹帷幄掌握先机;霍纸事不关己,却愁得连饭都吃不下去。
听完手下回报的小道消息最新走向,霍纸叹一口气,撂下了握在手里好半天也没动过一下的筷子。
手下噤若寒蝉,近期他听过最多的,其实是纸爷和火爷的爱恨情仇。
细算起来,自打火爷回到焚城,他家纸爷就从焚城的霸气风云人物变成了八卦头条主人公,绯闻比明星都多,这些消息若是悉数落进纸爷的耳朵……手下低眉顺眼,决心以后时刻谨记多听少说,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说。
霍纸饮一口茶,想降降这满心的郁结之气,怎知这茶汤太苦,越喝越愁。
霍纸:“林炎在哪儿?”
手下:“火爷,在街边呢。”
霍纸:“在街边作甚?”
手下:“就……”
霍纸:“嗯?”
手下:“听别人讲他闲话呢。”
霍纸:“……”
深吸口气,霍纸将苦茶一饮而尽,借着这股化不开的苦涩,他起身便往外走。
手下急忙拦着。
霍纸一记眼刀甩过去。
手下颤了颤:“火爷交代说您若要出去,得戴上这个。”
他从身后拿出个小孩玩的猪头面具,没敢往霍纸跟前递。
霍纸:“……”
手下结结巴巴道:“您若是不喜欢这个,也可以戴这个。”
说着,他又从兜里掏出一黑色丝袜。
霍纸的目光快化身成突突丝袜劫匪的机关枪了。
手下心里苦啊,可他还是死死把住大门,霍纸不挑一样不能出屋。
霍纸的火气骤然消散,隻意味深长说了一句:“很好。”
手下哆嗦得更厉害了。
霍纸拿了猪头面具便走。
手下赶忙避让,倒是没让风风火火的纸爷给撞喽,可他自个儿撞门框上,疼得直呲牙——
他招谁惹谁了?小两口闹别扭也好,玩情趣也罢,关他什么事嘛。
霍纸一万个不情愿戴上猪头面具,混迹在人群里,这下倒是没人认出他是纸爷了,可是看他的人更多了。
霍纸觉着,真来一头猪表演直立行走都不见得有自己惹眼。
若是避着人走倒也罢了,偏偏他是出来找林炎的。听热闹的人,肯定是哪里人多往哪里钻。他也隻得哪里人多就去瞅上一眼,在收获更多看神经病一样敬畏的注目礼之后再仓皇逃走。
转过几条大街,钻进某条小巷,这是条死胡同,尽头两边有几家老住户,这会儿架了张桌子正在下棋。桌边围了好些人,嗑着瓜子喝着茶,旁边有炉子烤着,炉子上还摆了几个地瓜。
霍纸:“……”
这大冷天的,各回各家不好么。
瞅一眼没瞧见林炎,霍纸就准备退出去,抬起来的脚尚未落地,一块烤焦的地瓜皮先砸到那块地儿上了。
霍纸维持着金鸡独立的姿势瞅瞅地瓜皮,随即机械地转过头去,对上了一双含情美眸。
为何如此形容呢?
因为……
霍纸下意识抬手奔向自己的人中,按了半天没效果才想起来自己戴着个保暖作用一流的面具。
美眸的主人娇羞一笑,又黑又长的苍蝇腿睫毛恨不能将那顶毛绒帽子掀上天。那一身大红毛呢大衣配黑裙,那恨天高过膝长靴,那绿油油的大波浪,那狗舔过一样的腮红,那被人打过两拳似的青黑眼圈。
霍纸急换几口气,竟然觉得脸上这猪头面具真是不错。
起码比那妖怪看起来精神要正常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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