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 / 2)
小刘直接想放弃去屠宰场杀猪了,他想全职入职卤味店, 最后被赵军批评了一顿。
继赵军之后, 姚晴天的卤味店还是有了第二名、第三名刀工好、年轻、英俊的小伙子做员工。
这段时间, 两人都非常辛苦,姚晴天愿意适当放手,赵军只会举双手赞成。
花光了存折上的全部存款和那几堆硬币,还欠了一pi股债,两人终于拿下了阳湾乡三百八十亩包括沼泽地在内的山头的租用合同。
前后共签署了三份手写的合同:三百二十多亩的山头租了三十年,山下所有和山头相连的荒地以及那片沼泽只给租二十年,而两人留着盖房屋靠近大路边上那块接近六亩大小的地,算着宅基地,按着宅基地价格另算的。
另外附加了条件就是赵军他们以后在承包山和宅基地之间修的路或是搭建的桥不受二十年承包合同限制,必须一直保留。
农村宅基地对于本村人来说,其实还没有立契约的说法,村里人盖房子要么在老宅基地上推了老房子重起,要么拿田地换取别人家的宅基地。
赵军他们看中的这块山头和荒地离周边主村落很远,边上少数散落田间的农户大多在村子里还有正式的宅基地。
可他们不是本地村民,乡里还没有这样的先例,要的价钱不低,不过好歹还在两人能承受的范围以内。
姚晴天心想,也就当前能拿这么多宅基地,等过些年,郭嘉根本不允许个人占用大面积土地盖私人房屋、别墅,再有钱都不行。
所以再贵对于他们来说也是赚了。
她该早早把房子盖起来,只有房子真正盖起来了,这块地便一直属于他们,不像后面的山林、池塘,租期到了都不一定让你续租。
这一块宅基地还靠近县镇主干路,等以后路修好了,说不定能把房屋改装成私房菜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如今他们彻底被掏空了,别说盖房子,盖私房菜馆,不赶紧挣钱,债还不上的话,说不定饭都吃不上,得喝西北风去。
签订合同之前,乡村干布带着赵军对承包地进行测量、划分了具体的位置,边界打上了几十处地桩,算是落定了。
合同签好后,赵军马不停蹄地找阳湾乡领导,表明想在周边两个村子招募二三十名挖河工,就挖那二十年租期的低洼水域。
赵军租这么大地方,每一处主要做什么用,自然也需要提前报备,向上级机关申请,得到批复,这些文件都附在合同中的。
这些都是姚晴天想到的,再让赵军去咨询薛校长等一些知识分子定下来的。
所以他挖池塘别人完全不会有意见,因为提前都报备或批准了。
阳湾镇东边是长江,西边是湖泊,为防止洪涝灾害,都需要筑起几道堤坝,几乎每年落水期都要对堤坝进行加固。
所以挖河,当前几乎所有农民都做过,不过那大多都是任务,无偿的。
赵军请人挖河,从早六点到晚六点,工钱一到两块钱一天,管中午一顿饭。
男女都可以,会看工作量定给工钱,反正不会低于一块钱一天,如果真一块都不值的极个别人,第二天就不用来了。
定下开工时间后,赵军特地回了一趟上湾村,让赵磊过来帮忙监工。
自大年初二,赵军带着姚晴天去镇上,一个月的时间一直都没有回村里住过,并且后面基本也不会隔三差五回村里。
就这一情况下,他们夫妻却将家里厨房、厕所甚至院子都砌好,连水井都挖了,等于是给了赵磊一个结实、舒适的安身之所。
他们的地也给他种了。
可以说连他亲爹对他都没这么十分之一的好,所以赵磊听说赵军有需要,不止把媳妇万燕红喊上了,还以他的名义把他老子和三个哥哥带上来给赵军义务帮忙了。
五个人甚至扛着米粮和被子来的,离得那么远,他们肯定不能来回跑,准备在这边至少呆到春耕。
赵军只喊了赵磊,并没有去下湾村通知姚家,但是姚晴天二哥姚成军得到消息,让姚父去窑厂替了他几天活,带着媳妇高兰妹凌晨就从家里出发,一早也赶到了镇上。
这样下来,加上阳湾乡招过来的短工,挖池塘的有接近四十个人了。
为了雨水季节蓄水也为了把其它荒地抬高,不至于动不动就被淹没,姚晴天计划挖一个八亩左右大小的深水池塘。
当然,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不能所以地方都挖很深。
虽然姚晴天以后计划把池塘甚至整片承包下来的山都用院子围起来,可那在目前看起来毕竟还只是奢望,并且哪怕用院子围起来,也不能完全保证没人不小心或是有意误入池塘。
所以外围肯定要保留一定范围的浅水区,姚晴天打算参照高原地区的梯田模式,把池塘挖成一个倒扣的梯田。
最中心挖个面积一亩左右,深度十几米的深坑,深坑四周做上标记,纯蓄水排涝用,而后向外逐层递减深度,直到最外层也就一两米,可以种藕养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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