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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294(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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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不想这么辛苦,但这是必须的。

除了早前的安排,还得另做防备。

昏庸值只要挨骂就能赚,也就是说,即使自己做的事全被反转了,只要保持人们的看法不便,控制住舆论,让人们继续骂,就依然能赚昏庸值。

以前没有办法,只能靠近卫散布谣言,但现在有了报纸。

报纸糟糕地提升了百姓识字率,却也能配合驿站让信息传播更快捷,而掌握着舆论与报纸发行量的,可是自己这个皇帝!

接下来的事不就水到渠成了吗?

早前苏护老爹干的事启发了子受,苏护老爹只是让百姓以善恶来辨识妖怪,就落得个郁郁而终,如果自己再上一层呢?

直接让人与妖谈恋爱!

大禹和女娇谈恋爱都得掖着藏着,直到现在都有许多人不知道女娇是狐狸精,之前阐教更是将妲己的狐狸精身份当做了杀招,让民间认为宫中有妖,进而对大商产生不信任。

看着朝臣的反应就知道,哪怕有大禹背书,他们对妲己的真实身份也极为忌惮,何况普通人?

子受觉得,妲己在民间的声望恐怕已经跌落谷底了,自己正好趁此良机,站定立场。

“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

子受很认真的在纸上写下了这么几个字。

再加点荒唐点的东西也不错,昏君自然得怎么荒唐怎么来。

子受仔细回忆,又在稿纸上列下了几个字“洞玄子三十六”,“江户四十八”,并正式署名。

当一个皇帝不好好上朝,窝在后宫里写些人妖相恋的小刘备,甚至毫无遮掩直接刊印发行,很难不被当成昏君。

始皇帝?始黄帝?

子受开始填充内容。

“二八佳人体似酥……”

刚落笔,子受就觉得不行。

太高雅文艺了。

子受摸不准这个时候人们对小刘备的容忍程度。

古代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文学尺度非常开放,东汉文学家张衡曾写过《同声歌》,以女性第一人称描写男女在新婚之夜的心情,不仅风靡一时,后世对此诗的评价也很高,认为它“丽而不淫”、“寄兴高远”、“以喻臣子之事君也”。

那本更著名的就更不说什么了。

子受觉得,如果自己写得太艺术,说不定还会被认为是一种非常高雅的行为,哪怕没有内涵,也能被脑补出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引来人们竞相模仿,就连里面404的部分,可能也会被解释成为艺术需要。

综合以前的事来看,很大可能会这样完犊子。

子受掂量了一下自己的文化水平,估计也写不出来大雅之作,索性一点文雅都不要,莽足了劲往俗里写,决不能故事里带俗,必须俗里带故事。

子受换了张纸,重新写:“阿宾的……并不理想……”

他并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短小,一口气连着写了三个故事。

虽说是俗中带故事,但这故事也经过精心设计,毕竟得靠故事来传播。

低俗之语再好,也不可能有多少人厚着脸皮公开谈论,那些似是而非引人无限遐想的部分,才是加快传播速度的至宝。

不过子受也知道,故事写得太好容易受人推崇,所以只写个开头,稍加描绘,再加上大篇幅的低俗之语后,直接烂尾。

一直这么写了三天,子受让尤浑带着初稿去朝歌贵族开设的书坊售卖。

宫里就有专门刊印书册的书坊,但目前还不能让大臣们知道,最多只能借着工坊印刷,决不能通过朝廷的渠道售卖。

不然就以朝中文武的性子,必然第一时间封杀,毕竟这事简直荒唐地没边了。

到时候无法传播出去,朝臣又出于朝廷威信考虑,对这件事情加以掩盖,白忙活一场。

反之,如果先以他人的身份借助贵族书坊刊印,等传播有一定规模之后,再曝出幕后主笔是当今纣王,影响力可以预见。

……

朝歌东市有三家书坊,全是贵族开设。

自印刷术出现后,贵族们就抓准了商机,商税重也没关系,只要有人买,就有赚头。

更不用说开设这三家书坊的贵族,通过书坊与朝中出书的大臣打通了关系,他们的书坊中由朝臣所著的游记,占了七成数目。

尤浑揣着初稿,一路上掩人耳目,终于来到了姚氏书坊,这是三家中最大的一家。

他路过了云中子的卦摊,但没空考虑云中子为什么还有脸呆在朝歌,也不去想纣王为何不驱逐云中子,他当下要干的,是一件大事。

“杨御史的《东游记》又卖光了么?”

“我今天一早就来了,没想到还是卖光了。”

“公子要不要看看这本,于越侯亲自口述,描述了百越山水。”

“那穷疙瘩有什么好看的?没有东游记,南游记、北游记也行……”

在朝中文武的游记中,杨任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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