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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第七十三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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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件大衣。

“这是顾小姐放在我们洗衣店里洗的,但她回家了,好几月没动静。昨天我们老板听说公寓来了人,以为她回来了,让我把洗好的衣服送过来。”小伙子解释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是我的衣服,他是麦太太洗衣店的员工。”顾树歌在边上说了一句。

沈眷示意把人放开,小伙子又恢复了生气的模样。他看着沈眷手里的衣服,说“还给我。”

“我是她的姐姐,你把衣服交给我,我会转交给她的。”沈眷十分耐心地说道。

小伙子显得不相信。

沈眷就取出钥匙,把门打开,表示这间公寓,她现在是主人。

小伙子这才相信了,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黑色布袋“这是衣服口袋里的东西,洗前取出来了。”

沈眷接过。他又拿出一张账单“请您签个字。”

沈眷就从包里拿出了钢笔,在账单上签了字。小伙子拿着账单,高高兴兴地走了。

衣服挂在衣架上,用黑色的袋子装了起来,沈眷拎着衣服,走进屋子里。她手里还拿着那支钢笔。

钢笔的笔身是蓝色的,简洁大方,带着一股斩钉截铁的力量。

这是顾树歌在六年前送给沈眷的,那次她去澳洲旅行,进了一家小店,一眼就看中了这支钢笔,那天她在电话里,对她说“姐,我每天都在想你,看到那支钢笔时,想念竟然缓解了,我觉得她很适合你。”

可惜,说着想念已经缓解了,挂了电话还不到一个小时,她就再一次拨通她的电话,说“假的,越来越想你了,我明天就回家。”

她改了第二天的机票,把钢笔带回来,送给了她。

沈眷一直用到现在,钢笔还是崭新的模样,可见平时的爱护。

她进了门,把钢笔放在桌子中间,远离边缘的地方,和那只黑色布袋放一起,让顾树歌在外边等一会儿,自己拿着衣服去衣帽间,准备挂起来。

衣架刚挂上柜子,就听到一声闷闷的钝响。

沈眷一怔,立刻转身,快步走到外面。

顾树歌站在桌子边上,听到脚步声,慌乱地看向她。

沈眷看到那支钢笔躺在地上,笔帽与笔身分崩离析,银色的笔尖已被摔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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