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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煜凡借口上厕所,礼貌地告别父亲和世伯,悄悄地紧跟其后。
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并不知道,只见乐菱捂着脸,狂奔而去,他就猜想一定是余晚做了什么。
虽然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偷听别人说话毕竟不礼貌,谢煜凡不屑去做,便转身离去。他在宴会厅门口候着,过了一会儿,余晚挽着倪瑛走了过来。
见她手上缠着绷带,他的眼底闪过一丝惊讶,迎了上去,问,“怎么受伤了?”
余晚笑了笑,“不小心撞破了镜子。”
事情自然没有这么简单,联想起刚才乐菱狂奔而出情景,谢煜凡心中便有了几分了然。
余晚这个女人一向诡计多端,为了离间乐菱和她养父母的感情自虐,这种事她绝对做得出来。谢煜凡不是正义使者,对乐菱也没有好感,现在他和余晚夫妻同心,站在一条船。要是余晚翻船,他也一起跟着溺水,真正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他不会插手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事。
不过他觉得还是有必要提醒余晚一下,将她搂在怀里的同时,在她耳边低声道,“你的父亲是一个厉害人物。别玩的太过分。”
余晚顺势倒在他的怀里,轻扯嘴角,“你放心,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双倍奉还。”
谢煜凡不再说什么,他知道余晚的性格就是如此强势,如果乐菱不知天高地厚地继续惹她、坏她好事的话,那就只有自求多福了。
不得不承认,谢煜凡和余晚站在一起,如同金童玉女,养眼的很。
看见乐慈在看自己,谢煜凡毕恭毕敬地打了一个招呼,“不知是否可以叫您岳父。”
事情进展如此,虽然大家都默认了,但他还是需要乐慈一句亲口承认。
乐慈几乎是同一时间明白了他的心思,拍了拍他的肩膀,笑呵呵地道,“当然可以。我们现在就是一家人了,以后就叫我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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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里传来一阵玻璃破碎的声音,还时不时夹杂着一两句诅咒声,那是乐菱在发泄情绪。家里的钟点工都躲得远远的,不敢凑上去当炮灰,暗地里却窃窃私语,这个被惯坏了的乐家大小姐,恐怕好日子要过到头了。
生日宴会后,记者报道了乐家寻回被拐多年的女儿、并与谢家强强联姻的新闻,不管是财经报,还是娱乐报,都连续刊登了好几天。
一个星期后,在乐慈的安排下,余晚接受采访。
乐慈是个政治家,从某种方面来说,他和明星一样,也需要积极向上的新闻来炒作自己。风评好,受人民群众爱戴,这个官才能当得长久。而余晚正好给了他这个机会。
乐慈做事很有一套,一场采访结束之后,为了感谢所有的民间志愿者,并且呼吁更多的人加入打拐行动,他主动捐了10万元给打拐社团,还帮助他们成立了一个基金。
10万元虽然不多,但如果他是一个廉政的清官,已经算是一笔不小的金额了。这和捐赠给红十字之类的机构不一样,一方面,社团是民间志愿者,是真捐还是假捐,钱都用在哪里,一目了然,里面不会有猫腻。另一方面,拐卖儿童是社会问题,每个做家长的,不管是高官还是穷人,都可能遇上。所以,这一件事在无意间拉近了局长和平民的距离。除此之外,谢煜凡隐姓埋名,成为社团的一员,做了不少实事。现在外界对他的评价很高,有钱、帅、还心眼好,一晚跃为国民老公。而乐慈成了国民老公的岳父,自然也跟着沾光。
说实话,平白无故多了一个便宜女儿,乐慈心里并不是没有想法的。本打算再悄悄地去做个dna鉴证,但随着事情发展,觉得认这个女儿给自己带来的利远大于弊。既然如此,自己何必多此一举?然后,他就打消了继续调查的念头,反正只要官方报告上显示是他的女儿,那她就是他的女儿。不管余晚在图谋什么,只要不危害到他的官位,一切都好说。更何况,妻子也是真心喜欢这个女孩。
乐慈有了名声,倪瑛有了亲情,唯独乐菱是一个输家,也难怪会心里不平衡,在家里发小姐脾气了。
乐菱将屋里的摆设全都砸了个精光,生了半天气,都没有人进来安慰她。她喘着粗气,拉开房门走出去,在厨房里逮了钟点工,问,“他们人呢!”
钟点工知道这位小姐的厉害,低着头,唯唯诺诺地道,“先生和太太出,出去了。”
“去了哪里?”
她一个钟点工哪里知道,可又不敢顶撞小姐,只是摇了摇头。
乐菱跺了跺脚,把气都撒在钟点工身上,恶狠狠地道,“帮我把房间整理干净,要是我回来发现一片碎片,明天就辞了你!”
钟点工自然是敢怒不敢言,直到这位大小姐的身影消失在眼前,才将手上的抹布往桌上一扔,用力地呸了一声,“还真把自己当小姐了。”
乐菱出了门,自然是没听到这一句。她坐上自己拉风的玛莎拉蒂,一踩油门,车子呼啸而去。这辆车虽然是叔叔送她的,但她父亲并不赞同他开,因为太亮眼,容易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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