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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这儿便是你家了(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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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老手,那晚进屋打探,自己则在门口等后消息,没想到居然和自己指派的抬官人撞个正着。

不过她此后是要在这宅子外安排些人看守,要是洛明渊哪天记得这份他爹给他的房产,来的到这儿闹事可就不好了。

正盘算着,不知何时许曼下了地,得了沈烨灵回来的消息,也到大厅外端着药来看他。

沈烨灵见到夫人是,一皱眉,连忙接过丫头搀扶的手关心道:“怎么出来了,不该好好休息的吗”。

许曼原本是想对他笑来回答,但是一咧嘴在映不出任何血色的脸上就显得有几分滑稽,她虽然面容不好看,声音也有些发虚,但举止和沈烨灵一样从容,又这个家女主人该有的样子。浑身发着贤妻良母的姿态:“我不放心,二郎还没吃药,药劲过了可就不好了”,她一撇头,看到洛小七,脸上更是笑盈盈的,态度友好的道:“二郎,这位是”?

“阿笙”,沈烨灵没做多少介绍,但是一称呼许曼便知晓。

“洛小姐是吗,在北平那会儿,二郎说的都是你的好,说着来旬阳一定要将你寻到”,她说着眼神依旧泛着笑,带点温柔,她对遇见的每个人都是这样柔情:“姑娘长得真是俊,真是好看,我一见就喜欢”。

“阿笙,这是我夫人”。

洛小七很久没听到人这样说她,许曼含着笑像是真心的。以前她听惯了别人面前对她的假意讨好,身后冷语嘲讽,听他夫人这样认真的夸自己,还这么认真不像骗人的,她内心莫名一暖,按着关系叫道:“舅妈”。

她这一声,沈烨灵和他夫人都愣了一下,他夫人费力的走过去,蹲下握着她的手,缓慢蹲下,洛小七的手发白,她的手更加,两只手握在一起颜色相差无几。

“叫我小曼吧,我喜欢你这样叫我,亲切”。

“舅妈,不是更亲切吗”。

许曼摇摇头,回头看着将汤药拿起自顾自喝上的沈烨灵,又转过头:“叫舅妈要给红包,我没钱给”。

许曼说的什么借口,洛小七想反驳但是忍不住就是一笑,无奈道:“我不收你红包,也认你做我舅妈”。

许曼还是摇摇头,被身旁的丫鬟扶了起来,接过沈烨灵的空药碗,说了声抱歉离开了。

洛小七费劲的动着轮椅两旁的轮子,往前推了推,离沈烨灵更近一些,沈烨灵也顺势蹲下,帮她解下红斗篷。

“这个舅妈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就十年前的时候,在旬阳我见过的”,洛小七说道,灵动的眼睛看着沈烨灵像是在渴求答案。

沈烨灵将红斗篷小心的叠好,交给立在角落边上的下人,点了点头,没做回应。

洛小七不管他继续说道:“小曼人好,比杭小姐好,适合做媳妇”。

沈烨灵蹲在洛小七面前帮她拉拉袖子,整理整理头发,听到这句话他停住了,只记得十年前,洛小七口中的‘杭小姐’便是洛家给他指定的媒,那时候姑娘老妈子都会在洛小七身边开玩笑借着沈烨灵问她:“杭小姐如何呀”。

那时候她脸上写尽嫌弃,眼中露着不满:“她怎么配得上我舅舅,能配上的人除非是天宫的仙娥。将来要是舅舅娶人,娶的也是这样的,到时候我就三书六礼让舅舅的婚礼风风光光,让全旬阳,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洛筠笙的舅舅是最好的”。到现在沈烨灵也成不了天下最好的人,而她口中像仙娥一样的舅妈也更是没有,但洛小七似乎也对小曼满意。

或许当年洛小七口中的仙娥根本不是人们心中以为的生在天宫,而是只要是沈烨灵娶来的,那便是仙娥。

许曼出来一会儿就回屋去了,她没力气去和洛小七还有沈烨灵一同吃晚饭,她将自己周身所有的钱拿出来,包上红纸,叫身边的丫鬟送到洛小七那里。

洛小七拿着红包,一面接过沈烨灵递过来的汤,笑道:“这回真可以叫舅妈了”。

沈烨灵看着洛小七脸上微微露着欣喜,点点头,依旧没说什么,他过了许久才缓缓说道:“阿笙,喜欢这里吗”。

“嗯”,她的回答是孩子般天真无邪。

沈烨灵笑着迎着天边渐渐日落的晚霞,道:“那你就把这当成家吧,以后这里便是你的家”。

“好”,她脸微烫,有些发红,被天边的夕阳照着似乎更红了。

旬阳的最后一片落叶,在他们门外的大院子上吹过,叶子已经发黑,扔在地上让人看了就想让它消失。

但十三年前有个少年却不这么想,十三年前那个少年和这片叶子一样,无依无靠,连点重来的希望都没有。当然他不叫沈烨灵那是在北平时,取名的师傅给他取的艺名。他也不叫沈淮安,因为那是在洛家学堂上江沅给他取的学名。

他原本叫十六,因为他母亲在生他时正好十六号出生,应着日子给他取的名,他母亲是个妓女,没爹,也不知道谁是他爹,他跟着他母亲在妓院里生活到六岁,实在不能呆了。

‘在妓院以后能有什么前途’,他母亲依着这个道理,想了半天琢磨了半个月,目光短浅的将他领到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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