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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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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回家的路上,陈曦果断跟秦萧提出想明天领证复婚,顺便去城里拍婚照,弥补一下当年他们结婚没有拍照的遗憾。

七十年代的结婚证是异常简陋的,一张纸、一个红戳、寥寥数语,根本没有婚照可言,那时候农村也并没有结婚就要一定要拍照的传统,所以不管是前世今生,陈曦和秦萧都没有留下任何关于青春、关于爱情、关于婚姻的影像,这使得陈曦万分遗憾,重活一世,她一定要用影像记录下这一美好的时刻,并一生珍藏。

对于陈曦的要求,秦萧自然是开心得不能自已,他傻笑着满口答应,并且下午上工后,第一时间就跑去请了假。

第二天,五点多钟,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陈曦就被秦萧叫醒了,两人洗漱穿戴,收拾一番之后,秦瑶也已经将早饭做好了。

匆匆吃了顿早饭,秦萧抱着宁宁,陈曦拎着她的小皮箱,两人直奔公社而去,对家里的解释则是想带宁宁进城玩一天,顺便给宁宁照几张相片。

秦父和秦母都非常疼爱宁宁这唯一的小孙女,所以想也没想就同意了,他们哪里能想到,其实儿子和儿媳妇是暗度陈仓去扯证了。

扯证的过程进行得还算顺利,当陈曦和秦萧拿到崭新的结婚证的时候,正好能赶上公社到县城的上午的公交车。

所谓的县城,就是信阳公社所在的龙兴县了,而龙兴县最为一个相对贫困落后的小县城,当然是没有照相馆可言的,并且在这个年代,照相馆都是国营的,只有市里才有照相馆的存在。

所以,一家三口在公交车上颠簸了半个多小时,下车后便直奔龙兴县客运站,买了三张开往庆丰市的客车票,虽然宁宁年纪小可以不计票,但为了一家人能坐得舒服一点,陈曦也没有吝惜一张车票的钱。

在客运站等了大约二十多分钟,一家三口又登上了开往庆丰市的客车,三个小时的车程,陈曦萎靡不振地靠在秦萧的肩旁上,昏昏欲睡却因为有点儿晕车而睡不着,但宁宁却舒服的躺在秦萧的大腿上,小短腿伸直了放在座位上,睡了个香甜。

庆丰市在整个赣江省属于排在中下游的一个城市,工业不够发达,农业产量也就刚刚达标,就是这样一个相对贫瘠的城市,其繁华程度也不是龙兴县或者信阳公社这种小地方可比的,所以刚一下车,宁宁便兴奋地瞪大了眼睛,拉着陈曦的手问东问西,陈曦手中的小皮箱则顺利地落到了秦萧手里。

陈曦的皮箱里装的都是她从申城买回来的衣服,包括一套她自己的衣服以及秦萧的一身中山装,还有就是宁宁的小裙子和小军装了,都是计划用来拍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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