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 / 4)
既支持他事业又有经济实力的妻子。
几人在申城进行了进一步的实地考察之后,吕鸿卓给秦萧三人提供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之后又给他们推荐几名建筑施工方面的技术型人才,便返回了京城。
秦萧三人则留在申城,先是联系了老师推荐的几名技术型人才,后又在申城招兵买马。
前期的资金,都是由陈曦来提供的,而后续的资金,则考虑在申城当地申请贷款。
1982年6月,秦萧回了一趟西塘村,带着西塘村准备跟他一起闯事业的十几个壮小伙子回到了申城,万事俱备,“安宁商贸城”择吉日,正式开始动工。
将时间线扯回到1982年3月,陈曦潜心学术,跟着老师吕琳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便发表了一遍学术论文,接着,她又不得不请假回申城一趟。
因为,她的好友兼闺蜜,赵英兰,要在1982年5月,结婚了。
1982年1月,赵英兰大学毕业后,按照常规,法律系的毕业生,会优先分配到当地或原籍的公检法部门工作。
而赵英兰的男朋友蒋恒,也在同时毕业,作为经济学的毕业生,蒋恒却希望能够去鹏城特区闯一番事业。
这几年间,赵英兰早就见过了蒋恒的父母家人,也详细阐明了她跟她的父母家人的特殊情况。
蒋恒的父母都是明理之人,他们认准了赵英兰这个人,对她的家庭情况不以为意,也不反对她跟蒋恒交往。
所以,大学毕业后,正是赵英兰和蒋恒谈婚论嫁的时候,他们怎么想在这个时候分隔两地呢?
赵英兰对工作的地点并不挑剔,于是她便跟她的老师申请,看看能不能推荐她去鹏城工作。
此时的鹏城,正值发展的初期,人才稀缺,百废待兴,她的老师毫不费力便把她推荐到了鹏城的检察院工作。
赵英兰去鹏城报道的时间定格在了1982年6月,蒋恒也准备跟赵英兰一同南下,然而,蒋恒的父母却希望他们能在南下之前把婚事办完。
赵英兰和蒋恒四月领证,五月办婚礼,陈曦则是在四月末的时候才匆匆赶来的,并且还带上了安安和宁宁,一来为了见证好友的幸福时刻,二来为了她自己能够见见丈夫,孩子们能够见见父亲。
赵英兰的婚礼结束后,她便跟陈曦提出,要退还安宁百货的股份,她去了鹏城之后,就不能再兼顾安宁百货的财务工作了,她自然也不会再白拿安宁百货每年的分红。
陈曦了解赵英兰的性格,她知道在这件事情上她是无论如何也拗不过赵英兰的,便果断地同意了,然而不出一个月,她便反手送给了赵英兰一份新婚大礼。
陈曦让秦萧趁着“安宁商贸城”还没有动工之前,一定要抽空去鹏城买地,并且给秦萧划定几个可选择的区域,并且告诉秦萧除了买地之外,如果有好的商品房,可以买下两到三层。
早在1980年,鹏城便有了第一个商品房小区,当时以港币标价,折合华夏币大约5万一套。
这两年鹏城又陆陆续续推出了不少商品房,价格上照比两年前却浮动不大,陈曦让秦萧买下两到三层商品房,是六套房子也好,八套房子也罢,总归将来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其中一套可以在今年便送给赵英兰作为她在鹏城的婚房,其余的则可以等到1984年,“安宁商贸城”竣工以后,秦萧等人从申城转移到鹏城发展事业的时候,用作日常住房使用。
到时候,陈曦去看望丈夫,在鹏城小住,便可以跟赵英兰比邻而居了。
除了赵英兰之外,陈曦京大的室友们,在毕业之后,也有了各自不同的境遇。
除了陈曦一人选择了继续留在京大深造之外,其他人都选择了走上工作岗位。
宋清月在自己的强烈要求下,被校方推荐为一名报社的记者,这也是她自己梦寐以求的职业。
受到她自己的人生境遇的影响,她不希望社会上再有类似的悲剧发生,她希望社会能够关照烈士家属,她希望寡妇也能够有人权有地位,她希望通过自己的挖掘,自己的采访,把社会上更多的不平之事以文字的形式刊登到报纸上,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她希望日后,通过她的努力,真正能够帮助到一些可怜人。
宋清月正式进入京城晨报开始实习的时候,便不再参与“港粤食屋”的经营了,在这几年时间里,她已经把自己的手艺尽数传授给了秦瑶,因为她早就想过,她一朝毕业之后,便要为了理想而奋斗,就再也没有业务时间做生意了。
报社的工作,是一个铁饭碗,收入不高不低,却绝对够用,再加入这几年“港粤食屋”的分红积蓄,足够她养大小思然了,于是宋清月便提出了,要把她在“港粤食屋”的三成股份退还给陈曦。
然而,陈曦却想也不想便拍板儿决定了要给宋清月保留两成股份,因为“港粤食屋”的所有甜品、卤味、蒸点可都是来自于宋清月的手艺,就算她日后都不再参与经营,单凭技术入股,占两成股份也绝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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