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四百一十三章 法院开庭(1 / 2)

加入书签

陈安琪眨巴着好看的狐媚眼,轻启朱唇,略带难以置信地说道:“就是像电视里面那样,要扯皮打官司?”

“可能吧。”说实话,我也觉得头痛。

但于恒告诉我,那边都不承认故意杀人罪,非要闹到刑事法庭诉讼,还要请辩护律师,搞得很复杂。

法律要走这样的流程,我一个小小公民还能跳过,给他们强行定下罪名吗?

不可能啊,他们既然想闹,那我就告呗,怕个锤子。

“我们有律师吗?”妻子的神色很诡异,一下子问道我心坎去了。

我一听就懵逼了。

日了狗了,凭什么啊兄dei,那帮社会青年都有律师,我特么要上法庭了发现自己没有律师?

“没有啊。”我一脸茫然,都有点后悔了,“是不是应该请一个的?”

“老公,你怎么像个孩子似的?”陈安琪哭笑不得,在我身上拧了一把。

“不过算了,刑事案件应该也不需要请律师。又不是行政和民事案件,法官应该知道该怎么判。”妻子这样安慰我一下,才让我觉得好过了一些。

“我也不知道啊,第一次上法庭,没有经验。”我有点无奈,说的也是真心话。

特么平时又不看什么法治栏目,甚至觉得这种东西离自己狠遥远,天知道就有用得上的一天,因为不了解出了漏子?

我赶紧上网恶补了一下知识,多少有点临时抱佛脚的意味。

毕竟我从来没学过法律知识,一问三不知。而看明天那个情况,我不仅要充当原告,还得扮演起自己的律师。

压力山大,老子从来就没去过这么严肃的大场合,一去就这么难搞!

一番查看学习之下,我感觉头都大了,但不管怎么说还是了解到不少有用的消息。

最简单的一点吧,原来我都不能被称为原告。

因为涉及到了刑事诉讼,所以我应该称为“自诉人”,与国家检察人员的“公诉人”相对应。

只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才有原告这个说法!

我一直看到深夜,直到妻子催促了我好几次,才勉强睡下。

躺在床上的时候,我还在预想明天的法庭的场景。辩护方律师又会怎么替他们开脱,我要如何应对等等,感觉很伤脑筋。

但于恒跟我说了,如果因为我的问题,让这些畜生败类被判轻了,他会看不起我,觉得我对不起他们奋战在危险线的人民警察。

不惩恶,拿什么扬善?

其实不用他说,我也不会放过这群丧心病狂的人。

踏马的,还想弄死我和陈安琪,老子不让你们付出惨痛的代价,自己都会被逼疯!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看到一旁还在妻子还在睡熟的宁静容颜,也没有去打扰她。

这种糟心的事情,她也不是学法律的,我自己一个人来就好。

吃过早饭后,我早早地赶到了法庭,比传票时间提前了很久。

可我没有想到的是,这里开庭时间还早,但门外已经涌了很多人。

“我日,看热闹不嫌事大是吧?”我觉得有些牙疼。

再环顾一圈,看到蓉城电视台,甚至西蜀新闻的时候,我不禁有些不淡定了。

特么的,好多记者媒体啊!

果然,这种聚众的大型买凶杀人事件,追求吸引眼球的媒体肯定不会错过。

“我要上电视了?”我心里有种很诡异的感觉,不知道该喜还是悲。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其实小那会也憧憬过上电视。可万万没想到啊,现在这个想法倒是要实现了,就是方法好像不对啊!

“算了算了,自诉人总比被告好。”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深深吸了口气,平复心情。

等到法院开庭的时候,媒体记者和闲着没事看热闹的群众,立即蜂拥而入。

这是我第一次进法庭这种地方,觉得很庄重大气,整个气氛显得非常严肃。只是坐在观众席上的媒体记者和围观群众,显得过于嘈杂和激动。

特么的,搞得像是他们把谁告上了法庭一样······

我以前对这种场面一直不理解,就是这种场合下,为什么还能准许这么多人围观。

昨天恶补了一下知识我才知道,原来是为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性,并且充分发挥开庭审理的教育作用,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说实话,我还是觉得蛮感慨的。只有亲身体验,才会感受到这种国家制度带来的感受,有种老子只要不犯事,就被国家法律保护着的觉悟。

当我被带到自诉人席位站着的时候,看到密密麻麻投来的目光和相机镜头,真心觉得很不适应。

而看到被告席那边,一群社会青年后,现场更是爆发出一片巨大的嘘声。

这也是正常的,毕竟刑事案件上法庭的不常见,而且被告人竟然这么多的就更为少见了。

我没有想到的是,坐在最中间的法官,竟然是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