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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dness(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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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让路。

却不料这小子突然执起我的一只手,蹲下身单膝跪地,虔诚地印下一吻。

我:“???”

“你干嘛?”我嫌恶地抽回手甩了甩,立马揣回兜里,不给他再扯出来的机会。

“oh,y godness!ay i have ur na?”

什么鸟语?

听都听不懂。

进门的道路已经被清理出来,我直接无视他,大跨步走到书摞得最高的书桌前,扯开椅子探头察看。

满抽屉的崭新课本,挤得严丝合缝,一支钢笔都塞不进去。

像极了毕某人的行事作风。

我扭头望向教室背后占据一整面墙的书架,空空如也,只有最右下角的格子被堵满了书。

一看就知道是属于我的书格。

哈哈。

我在心底苦笑。

学海无涯,学海无涯嘛……呜呜。

作为一个没有学籍,高考前就得被送出国的预备留学生,我率先翻开英语课本,在阅读一行字后,沉默地合上书。

字母我都认识,但单词我一个也认不出来。

我萎靡地趴在书上,脸侧向白墙,自闭。

桌子突然被人敲响,回头就是一张放大的金毛脸,我懒得退后,他也没有离开的自觉,就着几厘米的距离吞吐热气,“英语,就我的经验来看,你得练语感。”

“语感应该怎么练?”我顺着他的话说下去,脑子却跟随眼睛开始神游天外。

金发?天生的还是染的?

我视线往斜下方移,渐渐定在我桌前的饮料瓶上……

罪过罪过,我赶紧晃脑袋把这个离谱的冲动甩出脑内。

这可是新同学,不能和欺负向印一样欺负他。

脑子和眼睛不在,但我的耳朵专注在听他说的每一句话,大概就是看英文电影、模拟英文环境之类的,愚蠢的我竟也真的按照他说的去做了。

在我四处碰壁百思不得其解时,上午最后一节英语课,老师公布了上周五周测的英语成绩,我才知道:这位哥是鼎鼎有名的年级倒一,金乌。

谢谢,多走十年弯路。

金乌,是吧?我记住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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