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3 / 7)
好像所有人都觉得周斯越命很好,小时候家里有钱,长大了白手起家同样混得风生水起,又有这样一幅好容貌,他的人生是如此顺风顺水,其实就连一开始的许弋也是这样认为的。
可只有周斯越自己知道,他的人生就像外表精致的玻璃糖,砸碎了吃进嘴里,只有发苦的涩味。
周斯越的出生是一场计划内的意外。
他的父母是家族联姻生下的他,父母结婚的时候双方都有另外的爱人。
他的出生是一场必然,他的父母急需一个孩子来完成双方家长的任务。周斯越的童年没有母亲的摇篮曲,没有父亲亲手制作的摇摇椅,他在家中最常看到的,就是互相打扮精致的父母在家中短暂停留,然后各自奔赴自己的约会。
周斯越的母亲格外厌恶他,因为怀他的时候她的肚皮涨了几条深色的妊娠纹。
“你知道为了祛掉这几条纹我遭了多少罪吗?”女人恶劣地扯了扯儿子的脸庞,踩着高跟鞋头也不回地走了。
其实没有完全祛掉的……周斯越想。
有一次母亲在衣帽间试着新买的比基尼,那几条象征母亲荣誉的纹路即使做了医美,也还是不能恢复到曾经洁白无暇的模样。
周斯越九岁的时候,母亲的肚子再次大了起来。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父母的关系竟然开始缓和,两人好像迷路很久的旅人,终于在家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港湾,两人开始成双入对地一起出家门再一起回来,别墅中多了欢声笑语,原本这是一个美妙的先婚后爱的故事,只是他们同时忽略了那个在错误时间出生的儿子。
父母不是没有想过弥补,可周斯越那时已经上了小学,性格极度孤僻,与他们相处很是别扭。
于是他们选择再生一个孩子,一个全新的爱情结晶。
沈斯年小周斯越九岁,生他的那天母亲难产,在医院折腾了一天一夜才生下小儿子。但沈斯年的命不好,他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周斯越永远记得母亲得知噩耗的哭声,她面色惨白,狰狞哭嚎的样子像地狱里的恶鬼,她抱着小小的襁褓,父亲又抱着妻子和新生的儿子,两人的眼睛不约而同看向门口面无表情的周斯越——
他那时已经从父母的眼神读懂了怨恨,他们一定在想,为什么生病的不是他。
其实有了弟弟之后周斯越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改变,他的父母也没有因此对他不好,他们只是选择性地忽略他,好像他们只有一个儿子一样,周斯越变成了透明人。
他不是没有讨厌过这个哇哇大哭的婴儿,同样都是爸妈的孩子,为什么沈斯年一出生就能得到万千宠爱,而他什么都没有?
可每次看到沈斯年冲自己笑的时候,周斯越心里的火就会莫名地熄掉。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沈斯年4岁的时候。
周斯越上了补习班回家,发现家门口停满了警车。刚踏入家门,迎面而来的就是母亲的一记耳光。
沈斯年被保姆拐跑了。
“你就是个讨债鬼,扫把星!要不是你非要去学什么美术,年年也不会自己在家被保姆拐走!你为什么不在家陪着他,为什么?!”
他们把孩子丢了的事情强压在无辜的大儿子身上以减轻自己的愧疚感。
那是周斯越第一次反抗他的母亲。
“他丢了关我什么事?沈斯年又不是我儿子!你们做父母的不在家看好自己的孩子,还想把事情往我身上赖!”
父亲走过来情绪激动地一脚踹在他身上,双目瞪得浑圆:“不孝之子!你都把你妈气成什么样了?!”
“为什么、为什么丢的不是你!”
他听到母亲大喊。
是啊,为什么丢掉的小孩不是他,为什么有心脏病的不是他,为什么他会是他们的孩子?
从那之后,周斯越再也没有拿起过画笔。
没过几天沈斯年就被找到了,原来是拐卖途中他发了病口吐白沫,保姆怕出人命于是把他丢到了郊区的一所孤儿院门口,那里的院长捡到了沈斯年,并把他送去医院报了警。
去接沈斯年回来的那个下午周斯越也去了,相比于父母的迫不及待,他只是下车后默默站在孤儿院的大门口等待。
门口的告示墙贴着孩子们的照片,有一栏是‘明日之星’,排名第一的小孩瞧着比沈斯年大了几岁,眼睛水汪汪的,鼻梁很高,应该正处在换牙期,咧开的嘴没有门牙,笑得最开心。
周斯越定定看了那照片几分钟,又去看孤儿院的门牌。
原来在这里长大的小孩也能笑得如此开心,要是他也能生活在孤儿院就好了。
父母怀里抱着沈斯年回了家,小孩完全不知自己经历了一场怎样的浩劫,没心没肺玩着手腕上的奥特曼圈圈。
“哥哥!”沈斯年刚一被放下就抱住了周斯越的小腿,他指着自己手腕上的东西,笑着说:“啪啪、圈!给哥哥!”
小孩子的玩意儿,周斯越只敷衍地看了一眼就回了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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