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五十八章 评价(2 / 3)

加入书签

心重出江湖。成老大称小马为废人。豪哥手捶墙壁,怒不可遏。朋友与自己,哪个更为重。豪哥一言定论。“警官,我不做大哥很久了。”身正不怕影子斜。早已不问江湖事的豪哥不能直呼亲兄弟的名字,而只能叫警官,这里面包含着多少的无奈和委屈,只有豪哥自己清楚。“这杯酒给我这条腿喝。”或许你以为我是个废人,靠替人擦车混饭吃。n!你错了,燕雀岂知鸿鹄之志。你现在位高权众盛气凌人,可我就是不买你的帐,你能把我怎样?“我从来不逼迫朋友做他不想做的事。”情义江湖多无情,为名为钱为色,朋友反目成仇者俯拾皆是。虽然我苦苦等你三年,时时刻刻想象着与你携手再战江湖,但是我深知你的处境,不逼你做为难之事。转身的瞬间,屏幕之外的我的泪光习惯性地闪现在眼眶。“我相信神,我就是神,能把握自己命运的就是神。”在寂静的夜空下,我和你讨论的不是宗教的问题,那是哲学家们的游戏,我向你诉说的是男儿本色,能主宰自已命运的就是神。“我警告你,不要用枪指着我的头!”十二年前,别人用枪指着我的头逼我喝尿,我发誓再也不让别人指着我的头。你可以开枪打死我,但你不可以侵犯我的尊严,那是英雄男儿的尊严。“我等了你三年,三年哪,我要重新再来!”“心如在梦就在,只不是从头再来”的歌声唱遍了大江南北,刘欢只不过是对20年前那个名叫小马的人永不服输战斗宣言的复述而已。“我有自己的原则,我不想一辈子被人踩在脚下。”老汪讲原则,华叔讲原则。你也讲原则,只是你做坏人的时候被人骂,做好人的时候连走两步都被人跟踪。我不是臭要饭的,我也有我的原则,男人失败了受挫了不会堰旗息鼓,而是要重头再来,宁可站着死,绝不跪着生。

“我不是想证明自己有多么了不起,我只是要告诉别人,我失去了的东西,我一定要拿回来!”真心英雄磨难铸就。勾践卧薪尝胆,终换三千越甲可吞吴。孙膑断足苟且偷生,围魏救赵灭庞涓终成一代名将。韩信受跨下子辱,四面楚歌逼得一代霸王乌江自刎。三年来,我忍辱负重,等待的只是东山再起的时机,从那里跌倒就从那里爬起。“做兄弟的”我这句话没有说完,子弹打爆了我的头,鲜血溅满了你和我的脸。什么是英雄情,什么是朋友义,我的热血让你明白。你递上象征法律正义的枪,那一刻这里没有黑没有白,这里只有情只有义。这些,是我从电影中看到的,很男人!够豪气。我的作品中,差不多都是些侠之大者,为国为名,但是看过这一步电影之后,我突然发现,英雄,并不只是像郭靖那般,原来像小马哥这样的人,也可以称为英雄!——明报金永!当然,这些报纸上,绝大部分都是在叙说着这部电影。也有一部分,写的却是演员和导演。《英雄本色》成就了两个男人。一个是时为“票房毒药”的发哥,另一个是“无片可拍”的吴宇森。发哥是天生的演员。高大魁梧的身躯,变幻莫测的脸庞,迷人沧桑的微笑,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男人的坚毅和柔情。他能将含情脉脉的笑脸倾刻变作目露凶光,不怒而威。他能将杀人喷火的双枪演绎成美学艺术,酣畅淋漓。他有着与生俱来征服观众的魅力,《上海滩》的悲壮赚足了万千少女的秀泪,《英雄本色》的小马哥俘获了所有影迷的心。发哥塑造了很多的经典的形象,但我寻不到一个能与小马哥如此棱角分明、有血有肉的形象相媲美的角色。黑色风衣,戴着墨镜,口叼牙签,桀骜不训,威武潇洒,义薄云天,豪气干云。吴玉森师从“武侠电影宗师”张彻,他钟情的江湖和男儿情义事实上是对张彻古典武侠故事进行现代包装下的改写。吴玉森的电影更像是将张彻电影中的大侠手中的刀剑换作双枪来演绎,主题与情怀大同小异。发哥与吴玉森的经历相比较,我想到一句话: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当两个落魄的英雄相遇时,谁又能说《英雄本色》中的小马哥和豪哥不是现实中发哥与吴宇森的映照呢?或许,只有吴玉森才能把周润发身上的那种男人的坚忍与高贵表现得完美无暇,也只有发哥才能将吴玉森经历中的热情与悲壮演绎得淋漓尽致。古有伯乐,世人才知千里马。今有方远山,才成就吴宇森和周润发的时代传奇。——报看到这些报纸上所报道的,方远山和吴玉森等人,笑的合不拢嘴,这一次,诛仙电影公司,真的是打出了名气,可以想象,英雄本色的出现,让诛仙电影公司一跃称为可以和邵氏、嘉禾。新艺城比肩的电影公司,当然,这只是名气上的。“方老板!谢谢,谢谢你。”周闰发双眼通红,紧紧地握着方远山的手,可以想象,一个票房毒药,转眼间,便成为了神仙发。这其中的转变,会给周闰发带来多么大的冲击。“不用谢!其实,你的演技非常棒,就算是没有我,你也一定会成功的。”方远山感慨的说道。“老板,我也要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当初把我签到诛仙电影公司的话,说不定,现在我还在新艺城手下瞎胡混日子呢。”吴玉森也凑了上来,抓住方远山的另一只手。“好了,在这样下去都成了感谢会了。这也是你们有才华有本事,要不然就算是再好的剧本,也不一定能拍出多么好的戏来。”方远山笑着说道,他的话并不是敷衍,毕竟在原来的时代,两人在八六年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