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厚的城墙然而在夜阑人静之时在小优的身边却是卸下所有的(4 / 11)
着庞影提供的意想不到的爽快,心中却忍不住想起了丁黎桦的阴部,她的下体是我看过最可爱、最完美的。
我忍不住仰头看了一下我和庞影阴部接触的地方,只见她的大阴唇紧贴着我的阴茎来回摩擦,
我的龟头则是好几次顶着她的阴蒂和小阴唇的交接处,眼看着差点就要滑入她的阴道。
在她来回几次摩擦后,她的阴部起了神奇的变化,竟然颜色愈来愈红润,脸上也出现红晕。
我依稀感觉到阴茎上有滑滑的黏液,阴毛上也沾染了不少淫液,反光起来像蜗牛爬过似的痕迹─干,一只恶心巴拉的褐毛蜗牛正在我阴茎上来回地爬。
不过其实这样感觉蛮爽的,一个平常也算很多人哈的女生,现在正在跟我进行体液分享的活动,一定有不少人羡慕我吧。
她拼命扭动着腰肢,她的屁股就像电动马达般不住地前后拼命扭动,虽然她没剥下上衣,但她的大胸部前后狂野地晃动,
和她因为身躯扭动而披散的长发,一幕幕都深刻映入眼帘。这样感官的刺激没几分钟,我忍不住咿咿呀呀哀叫了起来,我又射精了。
我抬头一看,积蓄一整个礼拜份量的精液真是威力惊人。一下下抖动着的阴茎正发出无法在今天献上童贞的怒吼,
一道道黏稠的白虹正放肆地洒向这个貌似端庄,骨子里却淫荡不堪的荡妇身上。有些精液喷到庞影的上衣,
有些还把她整齐的淡褐阴毛都沾染成一片白色;阴部的正中间、水水嫩嫩的阴道襞周围,也隐约有白色液体,
都分不出是她自己的淫水或是我腥臭的精液了。我自己则深受射精的后遗症所害,整个小腹都是自己黏稠的精液和庞影的淫水,
仿佛就像造物主顽皮地用模型胶水黏住两只互不属于对方的生物一般。
我羞愧地无法面对班上同学,竟然又是这样,连阴道都没进去就缴械投降,
高潮后的难过比平常时羞愧的威力更强大,我闭上了眼睛懊悔,为什么我会那么早泄?
而庞影则是仿佛在刚刚的过程中也获得了一定的快感,下半身犹自跨坐我身上,上半身则瘫在我胸膛不住地喘着气。
“大家不要忘记,刑法规定强制性交的既遂判断不以射精为必要;相对地,也不以一方射精为犯罪行为终止。
现在小平虽然射精了,他们仍然是性交中的状态,因为生殖器还是接合的,大家觉得老师该不该救救小平,不要再让他惨遭蹂躏?”
总算,看了五分钟的活春宫,丁黎桦开口了。
看到我羞愧地都快哭了,同学们总算有点良心,这才点了点头说:“老师,可以救他了。”
“好,庞影和小平,穿好衣服回到座位。”丁黎桦下了指示。我现在回想,我好像整学期没几分钟能安坐在座位上课。
“刚刚,如果老师早一点出手,小平就不会被庞影强制性交,搞到整个阴毛和大腿都是精液和女性的淫液,还被大家看到他早泄。”
“所以,以刑法的角度来看,老师不救他,跟庞影奸淫他,是同等价值的。如果庞影不奸淫他,或老师早点救他,他就不会这样子羞耻。”
“所以大家要体会,不作为犯的概念是想像的,事实上老师并没有做任何奸淫小平的动作,
但是老师的不作为、跟庞影的奸淫他,却是在刑法上会获得相同评价的行为,老师刚刚有可能就是强奸小平的不作为犯!”
“除了刚刚那事实上就在监督照顾教养的范围,还有依法令规定、契约应该救助,危险前行为─刚刚老师也有危险前行为的概念在;
另外还有危险源监控义务─例如:如果庞影是老师带来的,那老师就该监控这个对小平贞操造成危险的危险源;
亲密共同体─例如:父母亲遭受危难应予以救助;危险共同体─例如:一同去登山发生山难,应该救助队友等等等。”
“也许有人觉得,这几堂课下来,老师已经触法;不过老师可以肯定告诉你们,虽然老师确实有使用强制手段,
逼迫庞影和小平性交的可能性,不过根据间接正犯理论,如果是老师使用强制手段,逼迫庞影和小平性交,那庞影就不是犯人,
只是老师的工具,因为她已经没有自由意志,她无罪;但若老师虽然有强制行为,实际上庞影本来就想强奸小平,
也压根儿没有因为老师的强制而在行为上有任何影响,那老师可能就无罪,有罪的是庞影。”
“因此,再根据罪疑唯轻原则,实际上若不能肯定庞影到底是不是本来就想上小平,那就可能庞影是有罪的,
也可能是老师才是有罪的;既然两人都可能有罪,柯南则说凶手只有一个,则在证据无法明确指向到底谁是凶手的情况下,
两个都无罪,这样才落实了不随意恶化犯罪行为人法律地位的精神。”
“除了这样,不要忘记老师是智商185的天才,所有你们觉得不合理的上课内容,老师都早就帮你们和我自己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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